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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6033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8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6]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8] - 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文件保存与限价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原则上不设选聘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聘期与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4] 改聘相关 - 四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非规定情形不得改聘[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9]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8]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审计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并履行四项职责[20]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处理责任人[21] - 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经决议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莱克电气(6033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股权与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该部分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30] 会议相关要求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3]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记载会议相关内容及表决结果[22]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需作报告,董高应解答质询[29] 决议与实施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问题的决议[25]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9] 其他规则 -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达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以上,且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度[32] - 董事候选人当选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33]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33] - 现场投票应在主持人宣布开始后不少于三十分钟内完成,否则未完成投票视为弃权[33]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5]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1]
莱克电气(603355)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09:48
交易审议 - 交易(财务资助及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 - 交易(财务资助及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5]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提供担保单笔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10] 特殊担保审议 - 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披露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12] 其他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租入或租出资产以约定租赁费用或收入适用相关规定[12] -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优先购买或认缴出资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主体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2]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莱克电气(6033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
2025-06-18 09:46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2][5]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申报 - 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义务责任 - 忠实义务 2 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10][11] 追责与复核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追责,有异议 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6-18 09:46
公司股份 - 公司发起人为KINGCLEAN INTERNATIONAL LTD等,分别认购340200000股、18000000股、1800000股[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8]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573,481,73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9]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0]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等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起诉[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14]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 - 《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3][4][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4][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5]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七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7]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9]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0]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2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33] - 提名委员会等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3] 公司运营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报[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37] 其他 - 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42] - 因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43]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18 09: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7月4日13点30分在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5]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7月4日投票[6][7][8] - 本次股东会审议7项议案,6月18日经相关会议通过,6月19日披露[10][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17]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日8:30 - 11:30、13:00 - 15:00[19] 其他 - 特别决议议案为1项,无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 会期半天,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20]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18 09:4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55,债券代码113659[1] 会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发通知,6月18日现场召开[3]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3名,由监事会主席徐大敢主持[3]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4]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4]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19日[5]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18 09:45
会议与议案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3]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通过,待股东会审议[4] - 同意修订12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部分待股东会审议[5][6]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7]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8][9]
莱克电气: 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09:54
公司可转债发行及转股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莱克转债",募集资金总额120,000万元,债券代码113659,初始转股价格为34.17元/股 [1] - 可转债自2023年4月20日起进入转股期,转股期截止日为2028年10月13日 [2] - 因多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34.17元/股调整为33.20元/股(2022年12月)、33.21元/股(2023年10月)、33.22元/股(2024年10月),最终因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为31.72元/股 [3][5][6]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注销股份:130,200股(2022年12月)、174,300股(2023年2月)、142,800股(2023年6月)、127,750股(2023年10月)、195,440股(2024年10月) [2][3][5] - 2025年4月最新注销33,6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4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8.9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回购价款304,389.49元 [8][9]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式,主要触发情形包括: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发现金股利 [6] -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导致转股价格从33.22元/股下调至31.72元/股 [6] - 2025年最新限制性股票注销因占总股本比例仅0.0059%(33,600/573,510,926),经计算后转股价格维持31.72元/股不变 [9][10] 信息披露与执行 - 所有转股价格调整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包括《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079、2023-003、2023-037等) [3][5] - 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8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6]
莱克电气(603355) - 莱克电气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莱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6-13 09:02
融资情况 - 2022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万张,募资12亿元[3] 转股信息 - “莱克转债”初始转股价格34.17元/股,转股期2023年4月20日至2028年10月13日[4] - 2022 - 2024年多次调整转股价格,2024年11月8日起调为31.72元/股[5][6][7][9] - 本次转股价格计算结果为31.72元/股[15] 股票回购 - 2025年4月审议通过回购注销33,600股限制性股票,价款304,389.49元[12] - 近日已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13] 股本变化 - 转股增加4408股股本后总股数为573510926股[15] 价格调整原则 - 公司出现股份和权益变化、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情形时调整转股价格[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