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股份(603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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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5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杭州市临平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送达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会议由董事长周俊杰主持 监事和高管列席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648,705.39元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达494,116,161.12元(未经审计数据) [2]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14,794,756.75元 [2] - 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应废止 [3][4] - 在董事会中设立一名职工董事 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4]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4] 管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 其中第1-4项、10-11项、13-17项、26-27项子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 - 具体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4] 临时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5][6] - 股东大会召开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6] - 具体会议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文件 [6]
银都股份: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5 16:52
监事会会议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杭州市临平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送达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由监事会主席张艳杰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1]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满足派发条件和派发上限 [2] -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根据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要求进行调整 [2] -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2] 监事职务安排 - 现任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职务 [3] - 在此之前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3] -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3] 后续审议安排 - 取消监事会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 相关公告文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2][3]
银都股份:9月10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5 13:0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银都股份将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银都股份:8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2:04
公司会议与报告 - 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商用餐饮设备占比98.72%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28% [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为109亿元 [2]
银都股份(603277.SH)上半年净利润3.47亿元
格隆汇APP· 2025-08-25 11:45
财务表现 - 2025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4.26亿元 同比增长4.35% [1]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47亿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 [1] - 基本每股收益0.57元 [1] 股东回报 - 拟对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 [1]
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息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
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应当对违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 并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 司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全资 ...
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条 为维护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杭州银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100749453087D。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万股,于2017年9月11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为:Yindu Kitchen Equipment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星路1号,邮政编码:311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1 ...
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48
信息披露领导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2]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9]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承担多项职责[31]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6][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4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对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未被投资者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部门审核,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4] - 临时报告编制依不同情况有不同流程,均需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并组织披露[35] 监督与责任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发现缺陷督促改正或报告交易所[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31] - 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相关人员将被罢免职务等[55]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内部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50]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其负责解释[57]
银都股份(603277) -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4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 行为,规避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明确公司投资及重大财务决策的 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以及其他法律允许进行投 资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及《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同时也应遵守国家关于投资的有关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 的竞争能力; (四)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