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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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60321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3] -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等五要素[6] 内部控制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货及收款等环节[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10] 关联交易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2] - 董事会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表决[13]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14] - 董事、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挪用资金[14] - 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5] 对外担保与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审议通过[17][18]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21]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要制定严格程序等[21]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合同[22] 信息发布与审计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24] - 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多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审计[28]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29][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3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3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31] - 公司内控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31] - 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3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2]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32] - 若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2] 报告内容与制度实施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七项内容[34] - 专项说明应包含事项基本情况等四项内容[3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3]
泰鸿万立(603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任职期间和届满后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公司董事、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9] 交易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公司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并公告[14] 增持相关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之日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5] - 股东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且首次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2%[15]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16] 股份锁定与转让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0]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泰鸿万立(60321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重要事项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23] - 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3]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4]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4]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27]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应审议规定[28] 股东信息与文件保存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 公司证券部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37]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刊载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39] - 公司修改信息披露指定媒体需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40] - 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投资者来访接待机构[40]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42]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5]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45] 其他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专项文件的机构有多种类型[47]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7]
泰鸿万立(603210)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建议[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三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由特定人员提名选举产生[4] 职责与任期 - 职责包括研究战略规划等,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泰鸿万立(603210)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5-08-11 09:45
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同意聘任贺招展为副总经理[1] - 贺招展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信息 - 贺招展1984年生,大专学历,曾任电装(广州南沙)系长[5] - 截至披露日未持股,与控股股东无关联,符合任职条件[5]
泰鸿万立(60321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1 09: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4] -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0] - 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专门委员会[20][21] 董事选举规定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由董事会等提名[10]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人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10][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不同金额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15][16][17]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26][27] - 不同资金支出安排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26][28] 制度修订与授权 - 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部分提交股东会审议[32][33]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33]
泰鸿万立(603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09:45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2][4]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任职限制与处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7]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能任职[5] 离职手续与责任 - 离职提交未履行事项说明,造成损失需赔偿[7] - 辞任生效或届满需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规定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就任确定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
泰鸿万立(603210)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11 09: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9月1日14点在浙江台州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6]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取消监事会等议案,8月11日经相关会议通过[8][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登记时间和地址明确[15][18]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胡伟杰,电话传真0576 - 82887777,会期半天[19] - 公告2025年8月12日发布[20]
泰鸿万立(603210)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09:45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5年8月6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召集并主持[2] 议案情况 -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 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泰鸿万立(603210) -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1 09:45
会议安排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通知8月6日送达董事[2] - 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含聘任副总经理等[3][5][7] - 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议案6票同意3票回避[6] 待审议事项 - 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4][5] 薪酬调整 - 拟将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调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