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6]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公司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任职期间和届满后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管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公司董事、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9] 交易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2] - 公司董事、高管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并公告[14] 增持相关规定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之日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5] - 股东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至50%之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且首次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2%[15]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16] 股份锁定与转让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20]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0]
泰鸿万立(6032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