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原则与要素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3] -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等五要素[6] 内部控制活动 -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销货及收款等环节[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10] 关联交易控制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2] - 董事会审议应披露关联交易前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表决[13]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14] - 董事、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挪用资金[14] - 发生关联方占用资源损失时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15] 对外担保与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审议通过[17][18] - 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合法等原则[21] - 公司进行衍生产品投资要制定严格程序等[21]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机构并签合同[22] 信息发布与审计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24] - 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多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审计[28]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29][3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3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30]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31] - 公司内控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31] - 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内控情况[3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需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32]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32] - 若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2] 报告内容与制度实施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七项内容[34] - 专项说明应包含事项基本情况等四项内容[35]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3]
泰鸿万立(603210)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