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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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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股份(603112.SH):华翔实业减持69.11万股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2-24 09:37
格隆汇12月24日丨华翔股份(603112.SH)公布,华翔实业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4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翔股份69.11万股,其持股比例由55.13%减少至55.00%,权益变动触及5% 的整数倍。 ...
华翔股份(603112)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翔实业)
2025-12-24 09:32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简称:华翔股份 股票代码:6031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汾一路南霍侯一级路西侧华翔办公楼 通讯地址:临汾市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 1 号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
华翔股份(603112) -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24 09:32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1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 |  | |  9114100071361853XM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 | 投资者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基本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
华翔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致持股比例降至55%,减持计划未完成
新浪财经· 2025-12-24 09:25
华翔股份公告称,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至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69.11万股,持股比例由55.13%降至55.00%,触及5%整数倍。此次减持是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不触及要约收购,与已披露计划、承诺一致,也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截至公告披露 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披露后续情况。 ...
华翔股份: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已降至55.00%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09:25
南财智讯12月24日电,华翔股份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至 1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69.11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本次权 益变动后,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97,093,720股,持股比例由55.13%降至5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12个月内如有进一步增减持计划,将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华翔股份(603112)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2-22 08:15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 次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 人员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 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 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 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可采取措施拒绝其入 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 ...
研报掘金丨浙商证券:维持华翔股份“买入”评级,“人形机器人零部件”首条产线投产
格隆汇APP· 2025-12-11 08:45
公司业务进展 - 华翔股份人形机器人精密零部件首条生产线已于12月10日在广东顺德工厂完成全部高精尖核心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实现稳定生产 [1] - 此次投产的项目聚焦于关节模组、减速器核心结构件等高精度、高复杂性零部件的制造 [1] - 该产线具备高度柔性,能够快速响应客户研发与小批量试制的需求 [1] 战略布局与产业地位 - 首条产线投产标志着公司进军人形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产业的战略迈出关键一步 [1] - 广东顺德工厂与山西基地形成了南北协同、优势互补的产业布局 [1] - 公司在家电压缩机零部件领域的龙头地位稳固,并正积极向汽车零部件、人形机器人等领域拓展 [1]
家电零部件板块12月10日涨0.92%,华翔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38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10 09:04
市场表现 - 12月10日,家电零部件板块整体上涨0.92%,表现强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23%,深证成指上涨0.29% [1] - 板块内华翔股份领涨 [1] 资金流向 - 当日家电零部件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38亿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入1179.22万元 [2] - 散户资金净流入1.27亿元 [2]
华翔股份(60311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0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170,563元[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等多项业务,许可项目需经批准[9][10] - 公司发起人为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等16家,合计认购股份363,000,000股[13][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540,170,563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5]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除外[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起诉或自己起诉[25][26]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董事候选人[55]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5] - 符合规定股东提选举董事临时提案,最迟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单项提案提出[56]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过半数[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0]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进行审批[7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进行审批[7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或绝对金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进行审批[7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一定比例的事项进行审批[7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或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不含)的关联交易[7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5%(不含)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7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8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8] - 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8]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2]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9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97]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97]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8] - 股东会审议分红方案需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十五天通知[103][10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2]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0]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股东会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1] - 公司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15]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17]
华翔股份(603112)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8 08:30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12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变更后一般项目含通用零部件制造等,许可项目有发电等业务[2][3] -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