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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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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2025-04-25 12:15
业绩相关 - 2025年4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议案[1] -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金额2812037.93元,计提比例100%[1] -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合计2678437.31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 - 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3] 核销详情 - 江苏申乾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核销2458150.15元[1] - 武汉艺高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核销69080.22元[1] - 江西省海润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核销59730元[1] - 杭州临安新旺铝塑材料有限公司核销40000元[1] - 安徽颍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销33357.6元[1] - 襄阳市利新塑印有限责任公司核销18119.34元[1]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5 12:1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55403.05元[2] -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6895.45元[2] - 2024年计提信用和转回资产减值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4958507.60元[8] - 2025年第一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利润总额1610868.66元[8] 数据详情 - 2024年按组合和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及转回情况[4] - 2024年计提和转回存货跌价损失情况[4] - 2025年第一季度转回应收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情况[5][6][7] 决策情况 - 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获审计委同意并提交董事会[9] - 董事会认为该事项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规定[9] - 监事会同意该事项[9]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5 12:15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43,614.72万元,同比升10.81%[2] - 2024年营业成本31,445.63万元,同比升10.45%[2] - 2024年归母净利润1,395.74万元,同比降73.17%[2] - 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136.18万元,同比升78.99%[2] 资产数据 - 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87,401.25万元,同比升1.90%[3] - 截至2024年底归母净资产70,288.35万元,同比升2.03%[3] 业务营收 - 2024年传统业务营收40,773.79万元,同比升3.91%[3] - 2024年算力业务营收2,732.20万元[3] 其他事项 - 2024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22项议案[4]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资产抵押的公告
2025-04-25 12:15
授信申请 - 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1.76亿元[1] - 公司、东方超算(深圳)及东方超算(六安)拟申请不超1亿元授信额度[3] - 新东方油墨拟以资产抵押向农行桐乡支行申请7600万元授信额度[4] 抵押资产情况 - 抵押资产评估值0.8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9.15% [4] - 抵押资产评估值占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1.38% [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20122.6732万元[5]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571.3128万元[7] - 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7] - 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7]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6069.78万元[5]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负债总额1048.68万元[5]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45021.10万元[5]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 2064.92万元[5] - 2024年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3230.98万元,负债总额为14457.04万元,净资产为48773.94万元[7] - 2024年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82.52万元,净利润为3657.22万元[7] - 2024年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416.91万元,负债总额为355.17万元,净资产为7061.74万元[7] - 2024年东方超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8.97万元,净利润为 - 446.71万元[7] - 2024年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607.51万元,负债总额为4765.70万元,净资产为1841.81万元[8] - 2024年东方超算(六安)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32.08万元,净利润为341.81万元[8]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5-04-25 12:15
产品产量与销量 - 2024年包装油墨产量14,067.97吨、销量14,203.12吨[1] - 2024年聚氨酯胶粘剂产量7,435.97吨、销量7,318.82吨[1] - 2024年电子油墨产量298.97吨、销量303.89吨[1] 产品营收与售价 - 2024年包装油墨营业收入27,159.32万元,平均售价19.12元/KG,较2023年下降5.25%[1][2] - 2024年聚氨酯胶粘剂营业收入11,832.41万元,平均售价16.17元/KG,较2023年下降6.91%[1][2] - 2024年电子油墨营业收入1,782.06万元,平均售价58.64元/KG,较2023年增长17.42%[1][2] 原材料采购价 - 2024年醋酸乙酯平均采购价5.29元/KG,较2023年下降12.56%[3] - 2024年钛白粉平均采购价13.78元/KG,较2023年下降0.58%[3] - 2024年己二酸平均采购价8.07元/KG,较2023年下降3.24%[3] - 2024年异氰酸酯平均采购价16.22元/KG,较2023年下降11.85%[3] - 2024年醋酸正丙酯平均采购价6.64元/KG,较2023年下降1.34%[3] 算力业务情况 - 2024年公司算力业务收入2,732.2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6.28%,成本1,885.76万元[4]
东方材料(603110)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陆健)
2025-04-25 12: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就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独立董事:陆健 2025 年 4 月 24 日 ...
东方材料(603110)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丁琛)
2025-04-25 12:15
独立董事自查 - 独立董事丁琛于2025年4月24日进行独立性自查[3] - 丁琛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未在主要股东公司任职[2] - 丁琛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2]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5 12:1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利益;对公司主 要的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检查。现将本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形成的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决议均得 以有效实施,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4 项。全体监事均出 席了本年度所召开的 5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 | 会议日期 | | | 届次 |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 --- | | 20 ...
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2:15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