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鑫股份(60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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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鑫股份(60309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5-04-11 12:35
授信与担保计划 - 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不超12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2] - 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债务最高余额折合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3]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授信和担保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 子公司情况 - 多家子公司2024年末有不同资产负债率,本次新增不同额度担保[7][8] 担保现状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13]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无异议[14]
众鑫股份(60309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5-04-11 12:35
募资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25,559,700股A股,发行价26.50元/股,募资总额67,733.21万元,净额57,075.44万元[2] 项目投入调整 - 崇左众鑫一期项目原拟投入68,188.40万元,调整后38,000.00万元[7] - 来宾众鑫一期项目原拟投入40,462.15万元,调整后14,075.44万元[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投入15,175.89万元,调整后5,000.00万元[7] - 补充流动资金原拟投入30,000.00万元,调整后不投入[7] 会议审议 - 2025年4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等额置换议案[13] - 2025年4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等额置换议案[14] 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薪酬费用先用其他资金垫付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5] - 募投项目支付税金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5] - 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部分款项后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6]
众鑫股份(60309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沛)
2025-04-11 12:3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任期自2022年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12月02日结束。 在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 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在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02日止任期内(以下简称"报告 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教育经历 1997--2000 武汉大学 管理学/博士 上海交通大学 包玉刚奖 基金 1994--1997 [美国] University ...
众鑫股份(60309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佘砚)
2025-04-11 12:3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自2022年2月18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众鑫环保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 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2 月,就职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法务中心负责人、董事长秘书; 2019 年 2 ...
众鑫股份(60309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晏)
2025-04-11 12:34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实出席均为6次,对议案均投赞成票[7] - 2024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应、实出席均为3次[8][9] - 2024年独立董事参加4次审计、2次提名、2次专门会议[10] 其他情况 - 截至目前,独立董事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6] - 2024年未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13] - 公司建立内控制度体系,未发现重大缺陷[14][15] - 2024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16]
众鑫股份(603091) - 《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2025-04-11 12:3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 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含自媒体、短视频)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 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及其衍生品交 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尊重事实、 ...
众鑫股份(603091) -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11 12:31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55.9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
众鑫股份(603091) - 关于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2025-04-11 12:31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投资尚待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以及最终取得 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事项为境外投资事项,后续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外汇汇率变 动给公司带来汇兑风险。同时本项目可能面临国际形势、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本次对外投资效果、项目进度能否达到预期存 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投资事项概述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鑫股份") 作为世界领先的"一次性植物纤维可降解环保餐饮具"企业,立志于为全球 80 亿人口提供"绿色,低碳,可自然降解"的环保餐饮具,全球布局生产基地是 公司必不可缺的长远战略。目前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 工厂"),已建成的生产线试投产后运营状况良好,达到预期目标。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
众鑫股份(60309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025-04-11 12:3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经核查,独立董事姜晏先生、佘砚先生、黄沛先生、廖文锋先生的任职经 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姜晏先生、佘砚先生、黄沛先生、廖文锋先生在任职 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025 年 04 月 10 日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姜晏先生、佘砚先 生、黄沛先生、廖文锋先生在 2024 年履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