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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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裕工业(60308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印章管理 - 公司及分子公司印章由指定人员管理[2] - 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印章日常使用和保管[4] 印章分类 - 印章分三类,审批和用途不同[6][7] 刻制备案 - 刻制需书面申请审批,报公安备案[8] - 公司级印鉴刻制后需公安备案[10] 保管要求 - 公司级印鉴用专用保险柜,部门章放带锁处[12] 使用规定 - 使用需审批,用印登记,原则不出公司[16][19] 更换废止 - 公司级印鉴更换、事故处理、作废有流程[22][23] 文件留存 - 一类印鉴盖章文件存电子档,重大合同留原件[25] 违规处理 - 违法犯罪移交公安,失职问责处分[27] 制度说明 - 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30]
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8 10:31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信息申报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8] 义务规定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不解除[9] - 董事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至秘密公开[9] - 其他义务任期结束后至少两年内不解除[9] 股份转让 - 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1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15]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7月[16]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信息披露范围与要求 - 适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5]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7] - 董事、高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等[8] 报告披露规定 - 公开发行核准后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11] - 申请上市交易编制并公告上市公告书[12] - 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年报需审计[15] - 年报4个月内、中报2个月内完成披露[16]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30%等需披露[19] - 大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20] - 重大事件未公开时立即披露[19]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17] - 定期报告前业绩泄露等披露财务数据[17] - 财报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专项说明[17]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第一责任人[27] - 董秘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7] - 证券投资部负责具体事宜[29] 披露程序与审核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39]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意见[40] - 临时报告经多程序披露[41][42] 其他规定 - 发现披露有误及时更正等[42] - 依法披露信息报送登记并指定媒体发布[44] - 违规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47]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10年[50]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53]
正裕工业(6030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制度适用与差错情形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年报披露相关人员[3]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4] 责任划分与承担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4] 责任追究 - 查实监管措施原因并追责,依情节惩处[4]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2][7] 参照执行 - 季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9]
正裕工业(6030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可连任[5]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交易事项,多指标占比10%以内且有金额限制[7][8] - 授权总经理决定特定金额关联交易[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报送报表[18]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汇报日常工作[18] 制度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 - 制度所属公司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1]
正裕工业(60308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等及其他知情人士[2] 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业绩报告标准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1]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需报告[11] 资产关注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13] 股权报告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的一个工作日以内或三个自然日以内孰早者报告[16] - 重大事项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17] 关联人界定 - 特定法人或自然人在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属于公司关联人[22][23]
正裕工业(603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管理目标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3][4]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等[5]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沟通方式与会议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电话等[6] - 特定情形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参与[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8] 人员职责与要求 - 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日常负责人[10][17] - 证券投资部承办日常管理工作[11] - 相关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并接受培训[11][12] 其他规定 - 活动建档案制度,档案至少保存3年[12][1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 - 适用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
正裕工业(6030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提交含事项内容、原因等书面材料[7] - 经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审核,报董事长审批[7] 人员责任 - 相关人员获信息后应签署保密承诺[10] - 违规处理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知情人承诺 - 遵守制度、保密、不利用信息交易或牟利[19] - 不使用内幕信息、泄密愿担责[19]
正裕工业(60308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责任划分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4][5] 核查与处理 - 财务部每半年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报董事长[7][8]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特殊措施 - 半数以上董事或独董提议,可冻结大股东股份[8] 赔偿与追责 - 大股东占用造成损失应赔偿,董事高管擅自批准将被追责[10][11]
正裕工业(6030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8 10:31
公司对子公司管控 - 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力,含提名和决定权[2] - 子公司高管提名需公司董事会同意,机构设置需报备[3] 子公司经营要求 - 子公司经营目标和规划需与公司协调平衡[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5] 财务与监督 - 子公司按要求核算,接受监督指导,公司实施审计[9][11] 信息提交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责任人,按规定时间提交决议、报表等[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