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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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12-04 08:08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96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13.56元,募资10.79376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募资净额10.0716281153亿元[1] 业务变更 - 2021年10月8日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华安证券[2] 资金账户 - 截至公告日,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4] - 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4]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
2024-12-02 09:14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3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 股东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关于股权变更的情况,截 至本公告日,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4幢1层A区147室 法定代表人:石良希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股东股权的变更情况 (一)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情况 | 变更前 | | 变更后 | | | --- | --- | --- | --- | | 股东 | 持股比例 | 股东 | 持股比例 | | 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9 11:43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30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05,114,466股,占比31.5192%[4]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5] 议案表决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议案,A股同意票数68,102,860,比例90.4175%[6]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议案,A股同意票数68,106,260,比例90.4220%[7]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议案,A股同意票数68,080,860,比例90.3883%[8]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议案,A股同意票数68,146,760,比例90.4758%[9]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议案,A股同意票数68,145,260,比例90.4738%[10] - 发行数量议案,A股同意票数68,236,960,比例90.5956%[11] -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议案,A股同意票数68,125,160,比例90.4471%[12] - 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议案,A股同意票数199,434,646,比例97.2309%[1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议案,同意票数45,102,224,比例86.2049%[21] -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议案,同意票数45,105,624,比例86.2114%[21]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议案,同意票数45,080,224,比例86.1629%[21]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议案,同意票数45,146,124,比例86.2888%[21]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议案,同意票数45,144,624,比例86.2860%[21] - 发行数量议案,同意票数45,236,324,比例86.4612%[21] - 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议案,同意票数45,124,524,比例86.2476%[21] - 限售期议案,同意票数44,999,524,比例86.0086%[21] - 上市地点议案,同意票数45,276,524,比例86.5381%[21]
创力集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9 11: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具有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的公告
2024-11-25 09:08
股权结构变更 - 中煤机械集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0万人民币[1] - 中煤机械集团股权变更后石良希持股80%,石华辉持股20%[1] - 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煤机械集团,实控人仍为石良希[6] 影响情况 - 本次股权变更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6] - 股权变更后中煤机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未变[6] - 股权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7]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21 09:2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 行使权力,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4 年 11 月 1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创力集团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 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会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012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 | 1 | | --- | --- |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 | 2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 | | 4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4 | | 议案二:关于公司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5 08:48
股票上市与解除限售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股数为324,000股,上市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3]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2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2.40万股[3] - 2022年首次授予1392.00万股,预留授予108.00万股,授予价格3.01元/股[9] - 2023 - 2024年多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8][10] - 本次为2022年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限售期于2024年11月9日届满[11] 业绩与条件 - 2023年扣非且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净利润345,692,801.20元,同比2021年增长19.08%[12] - 以2021年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和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2] - 本次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A,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12] 股份变化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0.05% [14] - 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解除比例30.00% [14] - 本次解禁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从4,584,000变为4,26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从646,176,000变为646,500,000 [17]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转让及离职转让股份有规定[15]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5] - 律师认为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合规[18]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铨亿(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2024-11-14 09:45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中煤机械集团直接持股9.75%,通过巨圣投资控制10.20%[19] - 石良希间接控制19.95%,石华辉持股2.16%,合计22.11%[19] - 巨圣投资持股10.20%,中煤机械集团持股9.75%,铨亿科技无持股[19][20]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若按上限测算,铨亿科技持股7.10%,石良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27.63%[19] - 巨圣投资占比9.47%,中煤机械集团占比9.06%,石华辉占比2.00%[20] 认购情况 - 铨亿科技计划认购不超49,751,243股,金额不超2亿[21] - 认购股份限售期18个月[24] 质押情况 - 石华辉质押800万股,占其所持比例57.04%[24] - 中煤机械集团质押3000万股,占其所持比例47.28%[24] - 巨圣投资质押3855万股,占其所持比例58.10%[24] 其他 - 权益变动目的是增强实力等[15] - 未来12个月无增减持计划,不继续增持[16][39] - 权益变动需批准,未获批准[39]
创力集团:关于创力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13 13:1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 年 7 - 9 月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及预留授予议案[13][14] - 2023 年 9 - 11 月通过回购注销及部分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6] - 2024 年 9 - 11 月通过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议案[16] 业绩数据 - 2023 年扣非且剔除激励费用后净利润 345,692,801.20 元,同比增 19.08%[21] 解除限售情况 - 公司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100%[21] - 2 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可解限股票 32.4 万股,占股本 0.05%[21][22] - 核心人员本次可解限股票占已获授比例 30%[22]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11-13 13:12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现金分红比例 - 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4]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的50%[6] 利润分配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过半数表决,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股利或股份派发时间 - 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