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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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5-08-22 10:54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控股子公司申传电气拟向安徽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500 万元; 捐赠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安徽理工大学两个高端科研平台,其中 250 万元用于深部 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全国重点实验室;250 万元用于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 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捐赠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捐赠者和实验室共同商议确定, 确保捐赠款项专款专用,最大限度支持两个重点全国实验室在科研创新队伍发展 等方面的提升。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二、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系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及促进行业发展。通 过支持深部煤炭安全开采与环境保护、煤炭无人化开采数智技术两大国家级实验 室,助力提升我国煤炭行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安全水平,推动培养行业高素质专 业人才,为行业发展作出一份贡献。本次捐赠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当期 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关于股东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
2025-08-22 10:54
股东持股与质押情况 - 巨圣投资持股66,345,866股,占总股本10.2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42,000,000股,占其持股63.30%,占总股本6.50%[1] - 中煤机械集团持股63,448,220股,占比9.81%,累计质押30,000,000股,占其所持47.28%,占总股本4.64%[4] - 石华辉持股14,024,836股,占比2.17%,累计质押14,000,000股,占其所持99.82%,占总股本2.17%[4] 质押影响与展望 - 巨圣投资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股份24,000,000股,占其持股36.17%,占总股本3.71%,对应融资余额5000万元[5] - 本次股东质押不影响公司多项能力及稳定,公司将关注进展并披露信息[5]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2025-08-22 10: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9日14点在上海青浦新康路889号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9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7] - 审议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9月4日[16] - 会议登记9月4 - 8日,现场和线上登记截止时间不同[18]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4]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2 10:53
会议情况 - 上海创力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3名监事全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1][2]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4]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需股东会审议,此前第五届监事会继续履职[3][4]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2 10:52
会议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1][2] -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审议通过[5] 公司决策 - 拟取消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接任并修订《公司章程》[2][3] - 拟对内部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与完善并补充新增制度[3] 捐赠事项 - 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传电气向安徽理工大学基金会捐赠500万元[4]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9
战略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5] 会议召开 - 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召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委员委托与履职 - 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6]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9] 主要职责 -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建议[2] 召集人 -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工作[6] 表决方式 - 举手或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5] 会议相关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15][18]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会务工作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发通知等[24] 资料准备与联络 -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准备资料及与有关部门联络[24] 支持配合 -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工作提供支持配合[2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7] 规则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7] 术语定义 - “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27]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19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0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2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36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0 | | 第十一章 | 附 则 | 41 |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 ...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 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 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 ...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并 向董事会报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 ...
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4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 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