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设银行(601939)
icon
搜索文档
大消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六大行集体宣布:这一机构,不再设立!
中国基金报· 2025-09-25 16:08
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银行于9月25日同日公告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6] - 邮储银行虽未发布公告,但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显示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批 [7] - 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各银行监事会及监事依法撤销,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原任监事均确认与银行无不同意见且无其他需告知股东事项 [6][7] 职权承接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全面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包括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监管法规规定的监督职能 [6][7] - 审计委员会通常由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在财务监督和合规审查方面具备更强专业能力 [8] 人事变动情况 - 五大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2月期间相继辞任:工商银行黄良波(工作变动)、农业银行王敬东(年龄)、建设银行王永庆(年龄)、中国银行张克秋(年龄)、交通银行徐吉明(岗位调整) [8] -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于9月23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任 [7] 政策背景与行业影响 -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而不设监事会 [8] - 撤销监事会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解决传统监事会职能有限、与董事会职责重叠的问题,通过简化治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决策效率 [8]
五大国有银行同日官宣:不再设立!
中国经营报· 2025-09-25 15:17
公司治理结构变革 - 五大国有银行及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不再设立监事会 涉及超过20家上市银行 [1] - 变革源于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月发布的配套《通知》 [1] - 金融机构可在董事会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2] 治理结构优化效益 - 精简银行治理结构并降低管理成本 特别有利于资源有限的中小银行 [2] - 减少治理层级可提高决策效率 增强银行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 [2] - 使中国银行治理结构更接近国际主流模式 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 [2] 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 - 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审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组成 可提升监督专业性 [3] - 消除原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重叠 避免重复监督并优化资源配置 [3] - 审计委员会直接隶属董事会 促进监督与决策紧密结合并优化内控体系 [3] 监督机制转型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具备更高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精神 [3] - 银行需重视审计委员会建设以确保有效履行原监事会监督职责 [3] - 需警惕监督力量弱化风险 防止出现内部监督缺位问题 [3]
县区动态丨聚力金融助企与服务升级 共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峰峰矿区召开专题工作会
搜狐财经· 2025-09-25 13:35
平台建设背景与目标 - 峰峰矿区召开数字工商联平台数据贷工作推进会 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1] - 平台定位为政银企连接纽带 重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 [3] 金融机构参与与共识 - 6家银行机构参会包括建行峰峰支行 工行峰峰支行 农行峰峰支行 中行峰峰支行 邮政银行峰峰支行和河北银行 [1] - 金融机构一致认为需加大平台推广力度 丰富金融产品 优化平台功能 让更多企业享受数字化金融服务 [3] 政府端工作部署 - 要求银行从金融供给端发力 运用数字工商联平台资源 将传统线下一对一上门对接迭代为高效清单式推送 [4] - 通过精准筛选匹配 实现平台惠企政策与金融产品直达目标企业 大幅提升服务响应效率 [4] - 要求区金融办 工商联与金融机构构建常态化沟通机制 各部门各银行强化协调联动 [4] 银行端实施要求 - 银行机构需加强信息共享 提供点对点专业指导 全程协助企业完成平台注册与使用 [4] - 要求银行从金融供给端持续创新优化金融产品体系 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和行业特性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4] - 强调做到能贷尽贷应贷尽贷 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4] 未来发展规划 - 峰峰矿区将以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数字工商联平台应用 通过部门联动和金融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5] - 最终目标是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能 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
五家国有银行集体官宣!不再设立监事会,章程修订已获监管核准
新浪财经· 2025-09-25 13:2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五家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于9月25日公告公司章程修订获监管核准 不再设立监事会 [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直接行使监事会职权 相关调整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 [1][2] - 建设银行与交通银行明确自2025年9月23日及9月25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治理结构 [1][2] 监管政策依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允许金融机构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 [2] - 修订后公司章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监管部门规定完成调整 [1][2] 人事变动背景 - 五家银行监事长已于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相继辞任:工商银行黄良波(工作变动)、农业银行王敬东(年龄)、建设银行王永庆(年龄)、中国银行张克秋(年龄)、交通银行徐吉明(岗位调整) [2]
建设银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25 13:0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建设银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 - 自2025年9月23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2] - 林鸿 刘军 赵锡军 刘桓 贲圣林五人不再担任监事 且与公司无不同意见 [2]
建设银行: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新浪财经· 2025-09-25 12:52
公司治理更新 - 建设银行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近日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该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建设银行网站查看[1]
五家国有银行同日官宣!不再设立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09-25 12:1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于2025年9月25日公告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不再设立监事会 [1][2][3][4] - 五家银行均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撤销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1][2][3][4] - 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3][4] 具体实施时间及人员变动 - 建设银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正式实施新章程 林鸿等5名监事离任 [3] - 交通银行自2025年9月25日起执行新规 王学庆等5名监事职务终止 [4] - 中国银行魏晗光等4名监事 农业银行邓丽娟等6名监事 工商银行黄力等3名监事同步离任 [1][2][3] 监管核准与规则更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核准五家银行公司章程修订 [1][2][3][4] - 工商银行同步更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共4项制度 [2] - 交通银行明确表示此项调整不影响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有效性 [4]
建设银行(601939) - 建设银行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2025-09-25 12:01
公司治理调整 - 2025年6月27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不再设监事会及修订章程议案[1] -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订后公司章程[1] - 2025年9月23日起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1] - 林鸿等五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1]
建设银行(601939) - 建设银行公司章程
2025-09-25 1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登记,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6]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邮政编码为100033[7] - 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7] 股份信息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94,230,250,000股,后发行普通股55,780,727,486股[15][16] - 公司普通股250,010,977,486股,境外上市股份240,417,319,880股,占比96.16%,境内上市股份9,593,657,606股,占比3.84%[18] - 公司优先股600,000,0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10,977,486元[18]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1] - 公司收购本银行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银行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投资者权益与义务 -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等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银行发行在外股份总数5%以上需事先经核准[27] - 投资者持有银行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应报告和公告,后续每增减5%也需报告和公告[28][29] - 投资者持有银行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后,每增减1%应次日通知银行并公告[29]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银行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银行会计账簿等[41] - 香港上市境外上市股份股东遗失股票,申请补发公告期为九十日[36] - 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内或银行决定分配股息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6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62][64] - 单独或合计持有银行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68] 董事相关 - 董事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多种情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1][102] - 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等,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权利[110] - 银行执行董事等不得在银行控股和参股以外企业任职[1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3至19名董事组成,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六次[124][12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134] - 有关联关系董事在审议关联事项时应回避[134] 委员会相关 - 战略发展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担任[142] -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3][149] - 风险管理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149] 利润分配与财务 - 银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银行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银行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70] - 银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银行股东净利润的10%[174] 其他事项 - 银行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177] - 银行按规定选聘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财务报告[179] - 银行合并、分立、解散等有相应程序和规定[189][192]
建设银行(601939) - 建设银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2025-09-25 11:45
公司章程相关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1] - 修订后章程全文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网站查看[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