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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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30 08:46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并完善治理结构[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原则[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 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人员[6] 工作开展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活动[10]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10]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营维护[10]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11] 说明会管理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相关信息[13] - 六种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4]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5] 信息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应安排陪同并做好信息隔离[16]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活动时不得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1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证明并签署承诺书[18] - 公司应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或发澄清公告[19] - 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应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2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30 08:4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报告符合条件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25] 业绩相关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预告[27]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20%以上需致歉说明[72] - 公司预计全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等情形需在1个月内预告[70]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需在15日内预告[70]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需披露[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10%、营收超50%且超5000万元、成交金额超50%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或审议[55][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审议[58] - 单笔担保额超10%、对外担保总额超50%或30%等担保需审议[60]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66] 其他披露 - 公司应及时披露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及实施公告[93][95]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74] - 公共媒体传闻影响股价应发布澄清公告[75] - 公司回购股份、可转换债券等相关情况需披露[81][85] - 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债券达20%或增减10%需报告公告[86]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需编制、审阅、审议、审核、组织披露等程序[111][112] - 临时报告披露需报告、审议、编写、审核、披露等程序[11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1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日常事务[1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并提供资料[117][114] 其他事项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发通知[4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48]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才能自行召集股东会[4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应及时披露[10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或涉违法违规应披露[105]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30 08:4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2]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6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 4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 - 4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6] 其他规定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4]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按法规处理[1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0]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7]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审计委员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17][18] - 年报编制和披露中依计划履行职责[20] - 对定期报告有异议且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25]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按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1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7]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30 08:46
人员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人、财务负责人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7,10,12] 会议相关 - 公司经理级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23][26] - 总经理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议事及决策制度同经理级会议[23] - 总经理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提前2天通知[2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于每半年度结束三十日内就公司上半年度经营及下半个年度计划向董事会作书面报告[7]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报告工作[30] - 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公司情况[31]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关联交易、公司经营重大事件等事项[34] - 总经理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制度执行、资产资金运作重大问题等事项[34] 职权范围 - 总经理对1000万元以下资金、资产运用及合同有决策权[27] - 总经理对50万元以下未达年限报废及闲置固定资产有处置权[28] 财务审批 - 财务收支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报请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13] - 各类对外会计预、决算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重大业务计划等由其会签[13] - 会计人员任用、晋升等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报请总经理审批[13] 绩效与薪酬 - 经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其他人员由总经理负责[33] - 总经理应建立薪酬与绩效挂钩激励机制并公示标准[33] 违规处理 - 经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5] - 公司经理人员失职致公司损失应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修改由总经理组织,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7] - 公司经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和办法依聘任合同[39] - 本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9]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9]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9] -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39]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薪酬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应为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通知期[13]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4] 职责 - 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董高人员[6] - 制定、审查董高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7] 生效与解释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19]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9]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0] 内审相关 - 公司根据内审部门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0]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会议相关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开一次[15]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通知提前三天发,全体同意可豁免[15]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十年[18]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报告[20]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须披露并说明理由[20]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专项意见[20]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30 08:4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不得担任[5] 聘任解聘规则 - 拟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5个交易日后无异议可聘任[9] - 连续3年未参加后续培训等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0] 职责代行与细则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 细则由董事会秘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6][18]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5-30 08: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建档案[9] - 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9] - 公司做好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0] - 公司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重大事项处理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2]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3] 股票买卖限制 - 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的知情人,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9] - 可知悉未公开财务信息的知情人,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 可能知悉非公开重大事项的知情人,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0] 交易申报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份及衍生品后,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申报[22] - 违反制度擅自泄露信息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档案记录原则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每份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信息事项[32]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30 08:46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新上市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13] 减持规定 - 董事、监事和高管减持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首次卖出前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5][6]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7]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及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票数量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违反“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等”规定,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4] - 特定主体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参照本制度执行[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4]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公司视情节处理,造成损失需赔偿[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