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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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9 10: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4月23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距召开日期达20日[4][5]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5]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34,549,8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351%[6]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1,034,538,561股,占比99.9989%[1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股东同意14,542,224股,占比99.9226%[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48,293,471股,占比99.9924%[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034,538,417股,占比99.9988%[1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4,542,080股,占比99.9216%[18] -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议案同意占比99.9989%[23][24][25][26][27]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及召集召开等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9][30]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9 10:3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2人[5]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34,549,821股[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56.1351%[5] - 公司在任董事7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7]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数议案同意票比例达99.9989%[8][9][10][11][12][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924%[10] - 5%以下股东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比例99.9226%[1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9216%[13] - A股同意票数为1,034,538,561,比例为99.9989%[14] - 议案9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15] 其他情况 - 公司股东黄晓佳本次参与表决股份数为13,748,767股[13] - 议案6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已回避表决[15]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16] - 律师见证结论为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18]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5-29 10:35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视同关联人[5]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等,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等[9][11]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各自权限内审议表决关联交易[1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8] 关联交易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8] -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19]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应超投资额度[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露,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需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25]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29 10:3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且无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6]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 -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条件等情形致人数不足,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会议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履职中可多种方式促进公司决策符合整体利益[17] - 公司未设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并提建议[24] - 公司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6]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28] - 公司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8]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独立董事权力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9] - 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应给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30]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5-29 10: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29 10:3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 ...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2024.5.20)
2024-05-20 07:37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债券代码:113030 债券简称:东风转债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集团总裁王培玉;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1:00-12:00; 业绩说明会会议形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谢名优; 公司董事、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 公司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秋天; 公司独立董事刘伟; 公司独立董事林长鸿; 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的回复如下: 问题 1:董秘您好,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发展怎么样; 您好!公司通过前期对千叶药包、首键药包、华健药包、福鑫华康四家专业 I 类医药包装公司的并购,以及 2023 年投资新设东峰首键,已在贵州、重庆、 江苏拥有了五处 I 类医药包装生产基地,并实现对 PVC 硬片、PVDC 硬片、药用 包装瓶、药用玻璃管、药用玻璃瓶、易刺铝盖、铝塑组合盖、药用 SP 复合膜、 药用包装铝箔、成型冲压复合硬片(包括冷冲压成型铝、热带型泡罩铝)等多种 药品包装材料的全面覆盖。2023 年公司医药包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7.12 亿元, ...
转型期业绩有所承压,聚焦关注战略转型布局
国投证券· 2024-05-12 23:30
业绩总结 - 东峰集团2023年营收同比下降29.72%[1] - 2023Q4单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12亿元,同比下降44.20%[1] - 公司毛利率为23.05%,同比下降6.53pct[3] - 公司净利率为3.13%,同比下降0.15pct[4] - 2026年营业收入预计为3019.0百万元,较2022年下降了1.6%[6] - 2026年净利润预计为407.6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了41.2%[6] - 2026年EBITDA/营业收入预计为28.8%,较2022年下降了0.8%[6] - 2026年ROE预计为6.3%,较2022年增长了1.1%[6] - 2026年P/S比率预计为2.3,较2022年下降了0.6[6] 公司战略调整 - 公司战略调整转型,烟标/医药包装/膜类新材料/纸品收入同比分别下降29%、19%、-29%、-19%[2] 投资评级 - 买入评级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沪深300指数15%及以上[7] - 减持评级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沪深300指数5%至15%[7] - 风险评级A表示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等于沪深300指数波动[7]
东峰集团(60151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2:49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54,984,405.88元,同比减少61.2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2,702.90元,同比减少94.5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4,970.17元,同比减少98.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836,666.93元,变动比例-142.80%[4][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1元/股,同比均减少91.6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1%,较上年减少3.75个百分点[4]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336,207,372.6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96%[5]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720,718,127.94元,较上年度末增加0.16%[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517,732.73元[5]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1,098户[7]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71,056,000股,东捷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2,255,700股[8] - 武汉东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尚紫气东来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7,217,988股,其中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7,217,988股;东尚紫气东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40,551,129股,其中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0,551,129股[9] - 黄晓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7,422,872股系通过沪股通方式持有[10] 资产负债项目变化(按时间对比)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2,184,450,973.9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277,202,519.19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为280,574,193.26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33,762,842.34元有所增加[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458,696,087.6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86,479,113.26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3,571,414,077.2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658,947,385.18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3,764,793,295.3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748,230,265.93元有所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7,336,207,372.6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407,177,651.11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634,129,266.7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25,189,928.00元有所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8.6210732367亿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452996876亿美元减少[20]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1082.478015万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25.573818万美元减少[20]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59.1200639661亿美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9.1916832137亿美元略有减少[21] 第一季度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5亿元,2023年同期为9.16亿元,同比下降61.25%[1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3.37亿元,2023年同期为8.02亿元,同比下降58%[1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100.26万元,2023年同期为2.52亿元,同比下降95.64%[15]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342.91万元,2023年同期为2.30亿元,同比下降94.19%[16]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5亿元,2023年同期为7.39亿元,同比下降57.9%[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2亿元,2023年同期为9.68亿元,同比下降9.9%[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7亿元,2023年同期为 -2.29亿元,同比下降142.8%[18]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亿元,2023年同期为3.00亿元,同比下降65.03%[1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同期为0.12元/股,同比下降91.67%[16]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1元/股,2023年同期为0.12元/股,同比下降91.67%[16]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30264292亿美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221.58533万美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69.5512万美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0.565305万美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570.022497万美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3.5122757782亿美元大幅减少[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1370.372266万美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2.476428349亿美元减少[23]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 - 712.920088万美元,而2023年第一季度为1.0220125474亿美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 - 575.972697万美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0786340167亿美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 - 545.040006万美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0786340167亿美元[24]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5.8853716278亿美元,期初余额为21.8972946686亿美元,期末余额为16.0119230408亿美元[19] - 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9,775,649.22元,2023年同期为338,599,112.3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981,103.86元,2023年同期为4,117,322.64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4,756,753.08元,2023年同期为342,716,434.94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6,677,852.46元,2023年同期为104,053,653.67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0,976,723.36元,2023年同期为3,000,000.00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514,801.79元,2023年同期为 -61,431,500.22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54,018,329.30元,2023年同期为1,777,046.47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4,184,901.18元,2023年同期为 -104,279,222.88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604,347,951.85元,2023年同期为 -61,749,801.75元[25]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40,951,735.75元,2023年同期为753,391,389.68元[26]
东峰集团:东峰集团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2024-04-22 14:31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意见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 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 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 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 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 "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 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新增了新能源新型材料及 I 类医药包装两大业 务板块,且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