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601515)
搜索文档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0:3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9] 提议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时间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其他时间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全体股东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参会登记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持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等办理登记[19] - 法人股东出席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持相关证照复印件等办理登记[19] 授权与主持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等内容[20]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等[21] 报告与制度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8]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席位数[29] - 累积投票制下,当选董事同意票应不低于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29] 表决与实施 - 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时,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33]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15 10:3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衢州东峰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 ...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章程
2025-12-15 10:31
章 程 (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 - 目录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15 10:3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衢 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 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四)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 ...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0:3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则。 第三条 董事长的职责 董事长应对董事会的运作负主要责任,确保建立完善的治理机制,及时将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议题列入董事会议程,并确保董事及时、充分完整地获 取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以及董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最 佳利益。 董事长应提倡公开、民主讨论的文化,保证每一项董事会议程都有充分的讨 论时间,鼓励持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进行有效沟通、以及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 董事长应采取措施与股东保持有效沟通联系,确保股东意见尤其是机构投资 者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能在董事会上进行充分传达,保障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 者的提案权和知情权。 第二条 董事会 ...
衢州东峰(6015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衢州东峰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15 10: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 ...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15 10:30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85,736,8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2.027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2025-098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 E 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 ...
衢州东峰(601515) - 衢州东峰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2025-12-15 10:01
| 证券代码:601515 |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 公告编号:2025-09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30 | 转债简称:东风转债 |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东风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113030 | 东风转债 | 可转债债券停牌 | 2025/12/19 | | | | 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3 日,"东风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 约定的条件将"东风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
定位“第四代高能小卡” 全新东风途逸T7发布
央视网· 2025-12-15 09:56
产品发布与定位 - 东风股份正式发布全新小卡产品“东风途逸T7”,定位为“第四代高能小卡” [1] - 该产品旨在满足用户高效创富与舒适驾乘的多元需求,推动小卡从“生产工具”向“创富伙伴”转变 [1][3] 行业产品代际演进 - 小卡第一代产品以仿制进口车型为主,解决基础载货需求 [3] - 第二代产品实现自主设计研发,在排放与经济性上取得进步 [3] - 第三代产品开始探索舒适化与新能源化方向 [3] - 东风途逸T7是基于对市场趋势洞察推出的第四代产品 [3] 核心产品力与性能参数 - 车辆采用较同级更宽的车厢与灵活的上装形式,提升装载能力 [7] - 通过优化风阻与搭载1.6L发动机,百公里油耗降至6L,实现节能目标 [7] - 发动机额定功率为122马力(90Kw),最大扭矩为158Nm [4] - 提供两种货箱尺寸选择,分别为3100mm*1635mm*355mm和2505mm*1635mm*320mm [4] - 后桥速比为4.875,后桥承载为1.6T [4] - 采用承载式车身结构 [4][7] - 轮胎规格为175R14 BPR/185R14 BP9 [4] 舒适性与智能化配置 - 内饰采用轿车化设计,兼顾空间与舒适性 [7] - 配置包括电动可调后视镜、防紫外线玻璃、空调、MP5智能车机系列、LED日行灯、自动大灯、电加热后视镜等 [6] - 安全方面配备ABS系统 [6] 购车权益与市场策略 - 作为东风全新V平台的重要成果,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 [11] - 同步公布五项购车权益:最高4万元2年金融免息、旧车置换补贴、推荐购车赠油卡、首任车主3年10万公里质保、5折选购价值3000元的权益包 [11] - 公司期待通过该产品为用户带来更好的驾乘体验和更优质的服务 [11]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1 19:21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峰消费品与关联方衢州智盛共同出资设立衢州智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0.00万元 占认缴总额的49.00% 东峰消费品作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 占认缴总额的1.00% [2] - 本次共同对外投资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全体合伙人于2025年12月11日共同出具《承诺函》 承诺衢州智峰完成设立登记后的存续期间内 其对外投资的项目投向由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东峰消费品主导 [3] 项目内部控制与决策机制 - 衢州智峰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由公司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其后续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 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3] - 衢州智峰拟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需经过投资项目提出 项目初审 项目立项三个阶段的分析论证与可行性评估 过程中集团投资部可根据需要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调 审计 评估等工作 [4][5] - 对外投资项目需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由股东会审批 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批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 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6] - 如对外投资项目涉及关联交易 需按照《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相应审议程序 例如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7] 合伙企业层面治理与风控 -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 衢州智峰在合伙人会议 理事会层面均采用简单多数通过的决策机制 公司及东峰消费品在合伙人会议及理事会中均占多数席位 能够有效控制其投资决策 [8] - 公司及东峰消费品委派的理事人选具备独立性 不得兼任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职务 亦不得由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推荐或委派 [8][9] - 衢州智峰完成设立登记后 将尽快拟定与对外投资 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探索引入外部行业专家参与决策等机制 以提升决策科学性并降低风险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