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6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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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0 20:37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1] - 会议以7票同意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议案》 [3] - 会议以7票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5] 可转债赎回条款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1日至8月20日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30%(4.03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8][15] -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公司有权赎回可转债 [1][13] - 公司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承诺至可转债到期日若再次触发条款仍不赎回 [2][16] 可转债基本情况 - "东风转债"于2019年12月发行,规模2.95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0.4%-2.0% [9] - 可转债于2020年1月20日上市交易,初始转股价6.90元/股 [10][11] - 转股价经历7次调整,从6.90元/股降至3.10元/股,当前触发赎回条款的转股价为3.10元/股 [12][13] 股份回购计划调整 - 公司2024年9月通过回购方案,原计划以不超过3.93元/股回购5000万-1亿元股份用于注销 [4][21]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已回购768万股(占总股本0.41%),耗资2664万元,最高成交价3.93元/股 [22] - 将回购价格上限从3.93元/股上调至6.28元/股,调整后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日均价150% [4][23][24] 公司治理与股东行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重要主体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未交易可转债 [16] -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 回购计划调整旨在保障回购顺利实施,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 [23][25]
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0 14:38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议案》[2] - 会议同时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2]
东峰集团: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日报网· 2025-08-20 13:43
股份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上调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3.9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28元/股 调整幅度达59.8% [1]
东峰集团: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0 13:12
公司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即4.03元/股)[1] - 该情况已触发东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 公司赎回权利行使决定 -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东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1] - 公司明确至东风转债到期日止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1]
东峰集团:8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0 11:20
公司董事会决议 - 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不提前赎回"东峰转债"的议案》等文件 [2] 营业收入结构 - 医药包装占比44.36%为最大收入来源 [2] - 膜类新材料占比27.58%位列第二 [2] - 纸品占比10.08% [2] - 其他业务占比7.4% [2] - 烟标业务占比6.2% [2]
东峰集团: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6.28元/股
证券时报网· 2025-08-20 11:08
公司回购计划调整 - 东峰集团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不超过3.93元/股上调至不超过6.28元/股,上调幅度达60% [1] - 价格调整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及价值高度认可,同时考虑资本市场行情和股价走势 [1] - 调整旨在保障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 [1]
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8-20 11:05
回购股份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3] - 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3.93元/股[3] - 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6.28元/股[4][6][8]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年8月20日累计回购股份7680704股,占总股本约0.41%[4]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回购成交最高价3.93元/股,最低价3.03元/股[4] - 截至2025年8月20日已支付总金额26644705.16元[5] 其他要点 - 调整价格上限议案于2025年8月2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调整价格上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若回购期限内股价超调整后上限,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风险[9]
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关于不提前赎回可转债的公告
2025-08-20 11:05
可转债发行 - 2019年12月24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张,总额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4] 可转债上市与转股 - “东风转债”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月30日起可转股,初始转股价格6.90元/股[4][5] 转股价格调整 - 因利润分配、非公开发行股票、触发修正条件多次调整转股价格,最新为3.10元/股[5] 赎回情况 - 2025年7 - 8月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不提前赎回[3][7]
东峰集团(601515)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峰集团不提前赎回“东风转债”的核查意见
2025-08-20 11:04
债券发行与上市 - 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万元[1] - 2020年1月2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 转股情况 - 2020年6月30日起“东风转债”可转股,初始转股价格6.90元/股[3] - 2024年8月14日“东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3.10元/股[4] 赎回相关 - 满足两种情形之一董事会有权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5] - 2025年7月31日至20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7] - 2025年8月20日决定本次及到期前不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8] 其他情况 -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未交易且暂无减持计划[9] - 保荐人认为不提前赎回已履行程序,符合要求[10]
东峰集团(601515) - 东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0 11: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1] 转债赎回 - 2025年7月31日至8月20日触发“东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2] 股份回购 - 2024年同意用不低于5000万且不超过1亿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原上限3.93元/股[3] - 现提议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6.28元/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