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60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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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披露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公司证券部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 档案管理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9] - 相关主体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证券部[10]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需将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13]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4] - 公司各部门等需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相关事宜[14] - 公司应根据规定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进行自查[14] - 公司全体董事等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15] - 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人员等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16]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前要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6]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受处分、经济处罚及法律追究[17] - 非公司内部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将提请有权部门处罚[18]
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3 09: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 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 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仅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 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 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原董事会秘 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 ...
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3 09: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管理原则与目的 - 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 管理目的是树立理念、促进规范运作等[5] 工作对象与职责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信息沟通等[8]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涉及股价敏感事项告知关注公告并解释规则[10] - 不得用交流代替信息披露,泄露重大信息立即公告[10]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1]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1] - 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参与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等[17]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专人回复咨询[23] - 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4] 人员安排与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工作,证券部协调日常事务[28] - 员工需具备熟悉公司运营等素质和技能[30]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30]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1][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与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33] - 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09:1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 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 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 ...
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0-23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8月2日首次发行4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04,884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16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00,004,884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4][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94][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在10日内召集[107,10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3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其他规定 - 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职工总数1%配备[82] - 党组织工作经费按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82]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87]
恒源煤电(600971)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3 09:16
第一章 总则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运作,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公司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作》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根据本 工作细则规定补足成员人数。如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 ...
恒源煤电(600971) - 恒源煤电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5-10-23 09:15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 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 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 要求,特此公告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 |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原煤产量(万吨) | 724.67 | 729.32 | -0.64 | | 商品煤产量(万吨) | 551.54 | 563.29 | -2.09 | | 商品煤销量(万吨) | 544.94 | 568.81 | -4.20 | | 煤炭主营销售收入(万元) | 356,316.19 | 512,369.02 | -30.46 | | 煤炭主营销售成本(万元) | 290,128.08 | 325,486.67 | -10.86 ...
恒源煤电(600971) - 恒源煤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0-23 09:15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 取消监事会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取消公司监事会相关事项及最新的法律法规、规 ...
恒源煤电(600971) - 关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的进展公告
2025-10-23 09:15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5-040 关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产品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君柜宝一号 25014 收益凭证 | | --- | --- | | 受托方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金额 | 5000 万元 | | 产品期限 | 2025.10.21-2026.4.20 | | 产品名称 | 银河证券"银河金鼎"收益凭证 5293 期 | | --- | --- | | 受托方名称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金额 | 5000 万元 | | 产品期限 | 2025.10.24-2026.4.21 | | 产品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专项 427 期收益凭证 | | --- | --- | | 受托方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购买金额 | 5000 万元 | | 产品期限 | 2025.10.24-2026.4.27 | | 产 ...
恒源煤电(600971) - 恒源煤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0-23 09:15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 1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