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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60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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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至5名[3] - 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3] 投资权限 - 经理办公会可审议并实施单笔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5] - 一年内累计对外投资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0%[5]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9]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2]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经营重大事件时,总经理及时向董事长报告并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总经理任期内变动应接受离任审计[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5]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对外担保 - 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由财务部管理合同[2] - 可担保对象为互保等单位及子公司,需偿债能力强[6] - 申请担保人资信资料含企业基本资料等[10] - 董事会审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股东会审批情形含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12] - 董事会审批权限为单笔担保金额在净资产10%以内[13] - 为关联方担保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20] - 一年内担保超总资产30%,股东会决议且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须订立书面合同,含主债权种类等内容[13][14] - 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务,含资信调查等[17] 财务资助 - 不得为规定关联人提供资助,特定情形除外[19] - 董事会审议需评估披露风险和公允性[19] - 对方须提供等额担保并披露情况[19]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9] - 单笔资助500万以上至净资产2%以内,12个月累计不超5%[19] - 签署协议约定相关内容[20]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说明[20] 其他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按制度执行,过错责任人受处分[25]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7]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1] 特定对象 - 特定对象含证券分析机构个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2][4] 接待规定 - 证券部负责接待,接待前审定提纲并准备材料[5] - 交流内容限于已公开信息,否则立即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信息管理 - 控股股东等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等[6] - 董秘核实信息泄露,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并回复[6] 沟通记录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形成书面记录,董秘签字确认[10] - 公司详细记载接待内容,证券部存档保管文件资料[10][11] 制度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经审议批准实施和修改[13]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5][6]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净利润10%且超100万需报告[7]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总资产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需报告[7]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收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10] 重大事项上报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事发第一时间书面上报,紧急可先电话后补书面[10] 信息保密责任 - 重大信息披露前涉密人员有保密责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1]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对外投资授权 - 股东会对董事会单笔5000万以上至净资产20%内,一年累计不超30%[5]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单笔5000万以下,一年累计不超净资产10%[5] 决策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4]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投资有决策和审批权[5] 项目流程 - 项目建议由股东等提出[8] - 总经理筛选评估编草案报战略委员会[10] - 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报董事会[11] 审计监督 - 内审部门审计项目,重大项目纳入年度计划报审计委员会[13]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投资行为[13] 信息披露 - 投资按规定披露,董秘负责,证券部办理[15]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等价有偿原则,以书面协议确定[2] 关联交易权益保护 -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3]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重大变化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5] - 首次发生或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6] - 关联人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LPR且无需担保,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6]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担保业务,按《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执行[17]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得占用公司资金[17] 监督检查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监督检查并作书面报告,审计部协助工作[20][21] 规定生效解释 - 本规定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子公司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全资、控股子公司,控股指持股50%以上[2] - 公司可委任子公司董事及高管,任职按章程执行[5] - 委任人员年度结束3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两年考核不符将更换[7] 指标与预算 - 公司以会计年度为目标责任期,下达销售收入、净利润等考核指标[10] - 子公司每半年可申请年度预算调整,经审核修改指标[11]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归口管理,接受指导监督[14]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审计,审计意见和决定须执行[17][19]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及时提供重大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21] - 按规定时间提交财报及经营总结,报告16类重大事项[21] 制度说明 - 制度由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7月制定[2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3]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审计部工作内容 -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包括重大风险披露[6] - 对集团内各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并报送报告,每年组织一次[16] - 编制上市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审核审议[17] 审计人员要求 - 应具备熟悉国家法律等条件,公司建立后续教育制度保证专业胜任能力[6][13] - 须在审计项目结束半个月内整理资料归档[28] 审计权限与计划 - 主要权限包括要求有关部门报送资料、审核凭证等[23] - 审计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审计项目名称、目的等内容[28] 舞弊责任与处理 - 企业经营管理层对重大舞弊行为承担责任[30] - 审计部发现舞弊迹象及时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关注舞弊内容[31][32] 质量控制与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包括内部审计督导、内部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三方面[47]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不少于十年,调阅最长不得超过五天[72][71]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被审计部门违规将被通报批评、警告或相关人员被提请行政处分[74] -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违规将被给予行政处分[7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79]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2025年7月修订[1] 审计流程安排 - 审计前听取汇报、审阅报告、沟通审计安排[2] - 审计中加强沟通、督促提交报告[2] - 初审后沟通意见、再次审阅报告[3] - 审议表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3]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4] - 续聘时做全面评价[4] - 形成否定意见改聘[4]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新华百货(600785) -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12: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6]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信息与会议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3] - 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异议可延期[2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4] 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报告[24] - 应披露信息未披露可申请或报告[26]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相关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审议披露[26] 制度相关 - 制度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8] - 2025年7月由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董事会发布[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