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祥龙电业(600769)
icon
搜索文档
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将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以完善治理结构并推动规范运作 [1]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2] -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现有监事会将继续履行法定职责 [1]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 - 根据最新《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规,公司全面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1][2] -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董事会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 监事会成员变动 - 公司对即将离任的监事会成员肖世斌、谢文莎、张志毅的贡献表示感谢 [1]
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3 号"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1059 号",实际办公地点未变动,变更原因为属地派出所门牌号重新确定 [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五条关于公司住所的条款同步更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1059 号 邮政编码:430070"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修订以工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1]
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4] - 董事会行使16项核心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管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高管任免等 [5] - 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 董事会决策权限 - 需董事会审议的交易标准:资产总额超总资产10%(50%以上需股东会)、成交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交易利润超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 [3][4] -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 [4] - 对外担保特殊规定:关联担保均需股东会批准,其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6]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每年至少2次)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表决权股东、1/3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主体提议召开 [7][8] - 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原因 [10][16]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且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21][22][3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39][42] - 董事会决议需在证券交易所备案,涉及保密内容的知情人员需承担保密义务 [43][45] 其他关键规则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董事会、检查决议执行情况等 [9]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含会计专业人士,可联名要求延期审议不明确事项 [10][19] - 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授权并明确表决意向,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出席 [12][24]
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1 16:1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WUHAN XIANGLONG POWER INDUSTRY CO.LTD [3] - 公司住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1059号 邮政编码43007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497.72万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于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385万股普通股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产生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 [3] - 公司设立党委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0][11] - 党委参与重大决策 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 [11][1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1人 [46]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 增减资等重大事项 [2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36] 股份管理 - 公司总股本为37,497.72万股 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不超过10%的股份 [7][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9] 业务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供电供热 发电设备销售维修等 [5] - 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生产 电气设备安装 污水处理等多元化业务 [5] - 经营宗旨强调规范运作 为股东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 [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47][48]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 [52] - 董事会下设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54][55][56]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等 [57] - 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 [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57]
祥龙电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1 12:49
公司治理变更 - 祥龙电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 - 公司同步修订了与监事会相关的议事规则 [2]
祥龙电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01 12:44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 [1] - 公司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1] - 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祥龙电业:8月20日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 2025-08-01 12:41
公司公告内容 - 祥龙电业将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 - 股东大会将审议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0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三名为独立董事[5]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7] 交易审议 - 特定交易事项(资产、成交金额、利润等达标)由董事会审议,部分交股东会[9][11] - 特定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部分大额交股东会[14] 担保审议 - 除章程规定外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交股东会[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9]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1]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秘书提前五日通知[22]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特殊可口头[2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不足顺延或获认可[25]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过半数董事或委托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28]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审相同,全体董事同意除外[40] - 部分情况会议暂缓表决[40]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42][44] - 会后及时将决议报送交易所备案[44]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4] - 按规定披露会议事项或决议,披露前保密[48] - 规则为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2][53]
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08:16
公司资本与股本 - 公司1996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5万股,同年11月1日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497.72万元[6] - 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8385万股,成立时向多家公司发行股份[14]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7497.72万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注销或转让时间因情形而异,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8][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未执行股东可起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担保相关事项[4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9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9]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0]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2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27]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33][135]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信息披露媒体[139]
祥龙电业(600769) -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1 08: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三点,不得迟于当日上午九点三十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三点[17] 表决权限制 - 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1]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等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2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