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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WUHAN XIANGLONG POWER INDUSTRY CO.LTD [3] - 公司住所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1059号 邮政编码43007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497.72万元 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于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1,385万股普通股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产生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 [3] - 公司设立党委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0][11] - 党委参与重大决策 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的前置程序 [11][1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1人 [46]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 增减资等重大事项 [2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2][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4]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36] 股份管理 - 公司总股本为37,497.72万股 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不超过10%的股份 [7][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9] 业务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发电供电供热 发电设备销售维修等 [5] - 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生产 电气设备安装 污水处理等多元化业务 [5] - 经营宗旨强调规范运作 为股东和社会创造经济效益 [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47][48] - 独立董事需满足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等任职条件 [52] - 董事会下设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 [54][55][56]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等 [57] - 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 [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 可连聘连任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