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美达(600710)
icon
搜索文档
苏美达: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12
董事会会议类型与召开频率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类型 [4] - 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其中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 [4] 会议提案形成机制 - 定期会议提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征求各董事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可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管意见 [5] - 临时会议提案需通过书面提议方式提交 需包含提议人信息 理由 时间 具体提案和联系方式等要素 [6][7] - 提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且属于董事会职责范围 需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7] 会议召集与主持程序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8]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 [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充分时可提出延期召开会议 董事会应当采纳 [10] 会议出席与委托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2]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委托书需载明对每项提案的明确意见 [13] - 关联交易审议时非关联董事与关联董事不得相互委托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不得相互委托 [1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 [14] 会议表决与决议形成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方式包括记名书面或举手表决 [18] - 决议形成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 担保事项和财务资助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 -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届次 时间 地点 方式 提案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等要素 [26]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材料 签到簿 授权委托书 录音资料 表决票 会议纪要等 [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31] 其他重要规则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先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决策 [2]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办公室并保管印章 [3] - 提案未获通过时 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一个月内不得再审相同提案 [23]
苏美达: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12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保证规范高效运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1] - 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 股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1] - 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需报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 [2]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书面提出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或不同意 [4]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未反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4]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 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需配合自行召集股东会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股东会提案内容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 [6] - 召集人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不符合规定的提案不得表决 [6][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 [7]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股东出席权利股权登记日联系人信息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 [7] - 讨论董事选举时需充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处罚情况等信息 [7] - 董事候选人以提案方式提请表决每位候选人需以单项提案提出 [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8]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若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 [8] 股东会召开方式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地点召开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8] - 需明确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时间及程序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9][10] - 董事会和召集人需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行为 [10]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 [10]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10] -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出席 [11]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投票指示签发日期有效期委托人签名 [11] - 授权签署文件需经公证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点 [11] - 会议登记册需载明参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持股数量被代理人信息等 [11] - 召集人和律师需验证股东资格登记股东姓名及持股数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前终止 [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接受质询 [1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2]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一名委员主持 [13]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主持人违规使会议无法继续时经出席股东有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可推举新主持人 [13]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作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需作述职报告 [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 [13] - 主持人需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13]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 - 普通决议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任免及报酬等 [14]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权激励计划等 [14] -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14] - 违反证券法规定买入股份超过规定比例部分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需充分披露投票意向禁止有偿征集公司不得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决议公告需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可就关联交易作出说明 [16] - 选举董事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股东可集中使用表决权 [16] - 除累积投票制外需逐项表决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时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 [17]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若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会议表决 [1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7] - 股东需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票视为弃权 [17] - 表决前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加计票监票需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 [17] - 网络投票股东有权查验投票结果 [1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主持人需宣布每一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根据结果宣布是否通过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方需保密 [19] - 主持人对结果怀疑可组织点票股东或代理人对宣布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主持人需立即组织 [19] - 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1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 [19] - 召集人需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中止或不能决议时需尽快恢复召开或直接终止并及时公告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20] - 通过董事选举提案后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 [20]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20] -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 - 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 [20] - 对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提案内容合法性决议效力存在争议需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裁定前需执行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执行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21] -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说明影响并在生效后积极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需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股东会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召集人姓名会议主持人及列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比例每一提案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果股东质询意见建议及答复律师计票人监票人姓名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内容 [21][22][24] - 出席或列席会议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代表会议主持人需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与现场股东签名册代理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2] - 公告通知或补充通知指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 [22]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不含本数 [23]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印发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同时废止 [23]
苏美达: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UMEC CORPORATION LIMITED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198号,邮政编码210018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49,434.00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设立与上市 - 公司于1996年经国家体改委批准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于199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2] - 公司发起人为常州林业机械厂,以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为7000万股投入公司 [7]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6,749,434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1]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伏设备制造与销售、电池制造与销售等 [6] - 公司经营宗旨为创新超越、行稳致远,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现代制造服务业企业集团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6][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提起诉讼 [15] 股东会职权与运作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20][2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2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4][35]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以上,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5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52][5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60] 党委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43]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 [43][44]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 [4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7][5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58]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except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58]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管理信息披露事项,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3] - 公司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7]
苏美达(600710) -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16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749,434.00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以资产折为7000万股投入,发行股份总数为7000万股,每股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6,749,434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单独或合并持股30%以上股东在恶意收购时可要求董事会采取反收购措施[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9]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9] 控股股东管理 -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发现占用资产2日内清偿,同时申请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权[3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股东会审议[4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8]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8]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最多不超过11人[75][7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8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15天通知[136][137][138]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董事会审议涉法事项时应列席提意见[139]
苏美达(600710)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0:46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董、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9] - 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11]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可现场、视频、电话、通讯会议或结合形式召开[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6] - 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等列席[16] - 形成会议纪要,主任委员签发后报董事会,纪要和记录按年、次编号[16] 其他 - 出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7] - 公司须披露委员会人员及年度履职情况等信息[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公司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9] - 工作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印发之日起生效,原议事规则废止[22]
苏美达(6007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制度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切实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 降低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
苏美达(60071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定期报告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10]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交易披露 - 公司交易事项达到上交所规定标准时需及时披露,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二类[17] - 关联交易披露金额达上交所规定标准时需及时披露[17] 股东情况披露 - 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公司披露[31]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0]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需披露原因等并每隔30日公告进展[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5]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26]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26]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6] 其他 - 公司董事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3]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情况[33]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实控人等持股5%以上股东[3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规定程序[28] - 公司临时报告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不同程序[29]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有相应程序[31] - 违反信息披露制度将对责任人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35]
苏美达(6007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 会按照职权和程序作出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印章。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 ...
苏美达(6007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 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 会规范、高效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及《苏美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 ...
苏美达(6007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0:46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 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 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 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 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