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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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首次回购100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 2025-11-21 07:57
格隆汇11月21日丨豫园股份(600655.SH)公布, 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5691%,最高成交价格为人 民币5.4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8.64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
豫园股份:首次回购100万股A股,已支付538.6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21 07:45
豫园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回购资金2-3亿元,价格不超8.6元/股,期 限12个月。11月21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100万股,占总股本0.025691%,成交价5.37- 5.4元/股,已支付总金额538.6382万元。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0:01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 执行官(CEO)、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各产业集 团经营和投资活动有序规范运转,确保公司董事会决议高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 策权。本规则适用于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同时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议是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召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审议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及董事会授权事项等有关事项的集体决策机制。 第四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作为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 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管理人员责任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 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并保证内部 控制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第二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结合投资项目信贷计划安排, 经董事会批准,可在一家以上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但应确保同一投资项目的资金须 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必须定期核对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确保 与实际情况相互一致。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必须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和股东会、董事会 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为了规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1月修订[1] 披露规则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7] 材料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7]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豫 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职工董事 1 名。董事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联席董事长 1-2 名,副董事长 1-2 名,董事长、联席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1] 贷款事项核定 - 股东会可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核定当年度贷款规模及担保事项[3] 费用承担 -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合理费用公司承担,不合理费用召集人承担[8][9]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单项提案[12]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1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0]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关联交易除外)[23] 股份发行 - 董事会获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出资需股东会决议[23] 股份表决权限制 - 股东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投票权征集 - 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三分之二以上[25,2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数乘积[27] 董事当选条件 - 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28]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9] - 股东会记名投票,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2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2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出席股东等信息,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公告[30]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0] 规则修改 - 规则有抵触或股东会决定修改时,公司应修改规则[32]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09:46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首席执行官(CEO)、总裁、 联席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任命 的其他特定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025年11月修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 ...
豫园股份(600655) - 豫园股份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11-20 09:46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程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YUYUAN TOURIST MART (GROUP) CO.,LTD 章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