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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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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9 08: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 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董事会应制 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 责。 第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关联人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戒,直至上报监管机构处理。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二) 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办法第六条所列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 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 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任在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 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 得误导投资者。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 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上海金枫酒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08:28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金枫酒业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高 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 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信息披露,该 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 ...
金枫酒业(600616) -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8-29 08:28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 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 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 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金枫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 ...
金枫酒业(60061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08:1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下降9.0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13.6万元同比减亏54.25%[18][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亏损802.69万元同比减亏55.42%[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6%同比改善0.43个百分点[18] - 基本每股收益-0.01元/股同比减亏50%[18]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04%至21,590.80万元[36] - 毛利额同比下降8.87%至8,568.70万元[33]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9.0%至2.159亿元[93] - 营业亏损收窄至991.9万元(去年同期2127.6万元)[94] - 净利润亏损收窄至811.3万元(去年同期1653.4万元)[9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713.6万元(去年同期1559.9万元)[94]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4%至1.96亿元(2024年同期:2.19亿元)[97] - 净利润亏损收窄33.2%至-1228万元(2024年同期:-1840万元)[97] - 母公司本期综合收益为负1228.44万元[110] - 母公司上年同期综合收益为负1840.31万元[11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3.53%至3,915.99万元[31][36] -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95.06%至429.53万元[31][36] -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下降67.43%[31][3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3.5%至3916万元[93]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5.1%至429.5万元[93] - 财务费用呈现净收入709万元(主要来自利息收入855.7万元)[93][94]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1%至1.302亿元[93] - 销售费用大幅下降37.9%至3084万元(2024年同期:4961万元)[97]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8.0%至1.70亿元(2024年同期:1.84亿元)[97]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8.8%至261万元(2024年同期:220万元)[9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中高档黄酒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97%至16,584.50万元[37] - 低档黄酒销售收入同比下降15.25%至4,325.54万元[37] - 直销渠道销售收入4957.51万元,同比增长19.38%;批发代理渠道销售收入1.6亿元,同比下降15.91%[41] 各地区表现 - 上海区域销售收入1.52亿元,同比下降6.38%;江苏区域销售收入4540.53万元,同比下降15.74%[4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4391.59万元同比扩大28.67%[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91.59万元[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9.20万元[31][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至-4392万元(2024年同期:-3413万元)[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大幅收窄至-579万元(2024年同期:-3586万元)[99][1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下降10.9%至2.84亿元(2024年同期:3.19亿元)[99] - 支付给职工现金小幅增长1.9%至8524万元(2024年同期:8369万元)[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315.31万元,对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83.2%[10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700万元,对比上年同期下降86.6%[10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7.74万元,对比上年同期-3396.67万元由负转正[10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8亿元(期初:2.80亿元)[10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23亿元,较期初下降9.4%[103] - 本期存款发生额109585.84万元取款发生额110600.94万元[71]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21.76亿元同比下降3.6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58亿元同比下降0.36%[18] - 公司货币资金为9.21亿元,占总资产42.31%,同比下降4.97%[40] - 应收款项为3151.47万元,同比下降42.22%,主要因货款结算所致[40] - 合同负债6425.38万元,同比下降12.96%;租赁负债2221.46万元,同比下降4.05%[42] - 对外股权投资总额8.93亿元,与期初持平[43] - 公司货币资金为9.2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9.69亿元下降4.8%[86] - 存货为6.3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41亿元下降0.7%[86] - 应收账款为3151.47万元人民币,较期初5454.66万元下降42.2%[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7.85万元人民币,较期初98.18万元下降10.5%[86] - 在建工程为868.31万元人民币,较期初471.76万元增长84.1%[86] - 固定资产为3.8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94亿元下降3.5%[86] - 公司总资产从2,258.21亿元下降至2,175.77亿元,减少3.65%[87][88] - 流动资产从1,003.03亿元降至945.97亿元,减少5.69%[89][90] - 应付账款从6.34亿元大幅下降至2.98亿元,减少53.0%[87] - 合同负债从7.38亿元降至6.43亿元,减少12.8%[87] - 货币资金从86.76亿元减少至84.46亿元,下降2.65%[89] - 应收账款从4,852.63万元下降至2,802.76万元,减少42.3%[89] - 存货从1.35亿元降至7,315.21万元,减少45.8%[89] - 递延所得税资产从1.93亿元增长至2.36亿元,增加22.2%[87] - 长期股权投资保持稳定为8.10亿元[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96.52亿元微降至195.81亿元[88] - 总负债减少6.5%至5.999亿元[91] - 所有者权益增长1.0%至12.037亿元[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58亿元,较期初下降0.4%[105]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41亿元,较期初下降0.8%[105] - 少数股东权益为-1673.33万元,较期初下降6.2%[10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9.41亿元,较期初下降0.4%[105] - 综合收益总额为-811.34万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105] - 实收资本(或股本)保持稳定为6.69亿元[105] - 公司本年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9.79亿元人民币[107]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负,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1653.45万元[107] - 公司向所有者分配利润3345.02万元[107] - 本期所有者权益总体减少499.85万元[107]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降至19.29亿元人民币[108] - 母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为11.91亿元人民币[111] - 母公司上年同期向所有者分配利润3345.02万元[111] - 母公司上年同期所有者权益减少5185.33万元[111] - 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79,764,578.13元[112] - 资本公积余额为349,179,348.66元[112] - 盈余公积余额为73,321,263.64元[112] - 未分配利润为91,734,861.39元[112] - 其他综合收益为-3,475,845.56元[112] 子公司和关联公司表现 - 全资子公司上海石库门酿酒净利润463.19万元,同比减少240.67万元[47] - 控股子公司绍兴白塔酿酒净利润亏损173.16万元,同比增亏43.32万元[47] - 全资子公司无锡振太酒业净利润220.56万元,同比增长71.22万元[48] - 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33万元,期末余额87.85万元[46] - 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发生额为2549.59万元[67] - 公司向光明农业发展购买糯米粳米金额2028.8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3.45%[68] - 向上海冠生园蜂制品采购蜂制品金额29.08万元占比100%[68] - 向上海方信包装采购包材金额121.15万元占同类交易33.25%[68] - 向上海申鲜物流采购运输服务金额178.44万元占比42.54%[68] - 向上海捷强烟草销售黄酒金额1119.3万元占同类销售5.35%[68] - 在光明财务公司存款期初余额91128.69万元期末余额90113.59万元[71] - 租赁糖酒集团办公场地费用594.03万元产生租赁收益-79.7万元[75] - 租赁收益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比例7.82%[75] - 向光明校园餐饮采购餐饮服务金额32.49万元占比100%[6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经销商总数较2024年底增加14家至868家[39] - 公司停止使用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南村1组及青浦区朱家角镇两处房屋[64] - 公司"新增10万千升新型高品质黄酒技术改造配套项目(二期)"已完成[64] - 公司坛装酒库存量接近饱和[64] - 公司2018年大幅清退租借仓库并驳回外仓坛酒[64] - 石库门公司三处地上建筑物转让给糖酒集团[63] - 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57] - 实际控制人光明集团严格履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62] - 控股股东糖酒集团严格履行保持公司独立性承诺[56] - 实际控制人光明集团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61] 非经常性损益 - 政府补助143.71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1]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89.09万元[21] 股东和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持股2.33亿股,占比34.88%[81] - 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72亿股,占总股本40.68%[81] - 国有法人股东共持有2.54亿股,占总股本37.98%[81] - 股东中食发科技委托公司董秘行使表决权[81] - 公司总股本为669,004,950股,注册资本为669,004,950.00元[115]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4,385,758股,转增后总股本达669,004,950股[114]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438,575.76元[114] - 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75,947,700股,累计股本达514,619,192股[114] -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114] 会计政策和金融工具 - 公司对投资性主体的定义需满足以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获取资金、唯一经营目的为投资者获得资本增值或投资收益、按公允价值评价几乎所有投资三个条件[131] - 投资性主体通常拥有一个以上投资和投资者且投资者非关联方所有者权益以股权形式存在[133] - 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需进行调整或重新编报报表[132] - 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在合并报表中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或按比例分配抵销[132]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于所有者权益项目下[133]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35] - 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处置价款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36] - 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对价与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137]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化处理[139]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现金流量表项目按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140]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150] - 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42][143] - 金融负债主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但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例外情形[146] - 公司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144] - 金融工具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152] -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处于第一阶段,按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153] -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处于第二阶段,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153] - 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金融负债不得重分类[14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45]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包括收取现金流量合同权利终止或转移几乎所有权上风险和报酬[141] -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第三阶段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154]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损失准备[154]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定标准为逾期超过30日(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未显著增加)[157]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58] - 应收票据组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159] - 应收账款组合分为账龄组合和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159] - 其他应收款组合分为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和应收其他款项组合[16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62] - 金融负债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62]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16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165] - 长期债权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在债权投资科目列示一年内到期部分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165] - 存货类别包括原材料材料采购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168] - 存货发出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成本包含原材料直接人工及正常生产能力下的制造费用[168] - 低值易耗品领用采用五五摊销法包装物领用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领用陶坛包装物按购入价值在不高于10年内平均摊销[168] - 存货跌价准备在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可变现净值基于估计售价减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确定[169] - 合同资产取决于时间流逝外其他因素的收款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无条件收款权利列示为应收款项[171] - 持有待售资产需满足可立即出售且出售极可能发生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173] - 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时减记至净额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73]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继续确认[176] - 终止经营需满足独立主要业务或经营地区处置条件 或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177]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认:现金支付按实际购买价款 发行权益证券按公允价值 非货币交换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债务重组按公允价值[180] - 成本法核算适用于控制类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181] - 权益法核算适用于联营合营企业 初始成本大于应享份额不调整 小于份额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2] - 权益法下投资方按应享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82] -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比例抵销后确认投资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全额确认[183] - 处置部分股权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剩余股权按金融工具核算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8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账面价值与实际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下原其他综合收益按比例结转[187] -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
金枫酒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亏损713.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9 08:12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16亿元 同比下降9.0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13.6万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1560万元减亏846.4万元 [1] 经营改善措施 - 实施组织调整、人员优化、技术创新及内部协同等降本控费举措 [1] - 降本控费举措取得一定效果 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