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6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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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部分问题回复的公告
2024-05-16 12:44
河洛水务财务数据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期末余额1.82亿元,计提减值3638.33万元,计提比例20%[2] - 2023年底资产总额19592.26万元,负债总额18545.01万元,净资产1047.25万元[5] - 2023年营收924.83万元,净利润156.23万元[5]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84万元,经营现金流净额233.89万元,投资现金流净额 - 293.72万元[5] - 截至2024年4月末,中孚电力应收河洛水务17152.55万元[9][12] - 截至2023年底,河洛水务应付中孚电力账款占负债总额的98.09%[11] 中孚电力相关数据 - 自2011年以来收回欠款2657.62万元[5] - 近三年年平均水费约540万元,后续持续以水费抵扣欠款[10] 公司整体业绩 - 2021 - 2023年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8.65亿元,占控股股东重整承诺业绩的102.32%[13]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43亿元,同比上升52.71%[13] - 2023年铝加工业务营收100.68亿元,同比下降18.37%;电解铝业务营收71.66亿元,同比上升116.26%[13] - 确认其他收益2.62亿元,同比上升648.57%,占净利润的16.60%[14]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26亿元,土地收储款期末余额1.02亿元,占比80.95%,坏账准备期末余额0.1亿元,计提比例约10%[15] 2024年一季度数据 - 营收51.82亿元,环比上升0.62%;归母净利润0.44亿元,环比下降88.04%;毛利率5.87%,环比下降7.99个百分点[16] - 铝产品销量25.98万吨,环比增加0.54万吨[17] - 氧化铝价格环比上涨273.18元/吨,涨幅8.71%,影响利润减少0.85亿元;用电价格环比上涨0.25元/度,涨幅62.07%,影响利润减少3.72亿元[17] - 销售费用953.15万元,环比减少415.92万元;研发费用7134.20万元,环比减少3099.84万元;管理费用8260.47万元,环比减少4246.98万元;财务费用6296.71万元,环比减少1935.71万元[17][18][21][22] 未来展望 - 需结合主要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分析复核产销量、销售价格及成本构成等情况[25] - 需分析复核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成本及费用情况[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及毛利率环比大幅下降原因及合理性符合实际情况[25] - 加快推进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5] 用户数据(供水量) - 2013年工业年供水量达1600万方;2023年9月新增居民年供水量2000万方,预计后期增加2400万方[5]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4-05-16 12:42
股权结构 - 河洛水务股东中,黄河水务集团持股51%,中孚电力持股44%,巩义国资持股5%[2] 供水量数据 - 河南黄河巩义供水项目年供水量约6000万方,2013年工业年供水量1600万方,2023年9月新增居民年供水量约2000万方[3] - 东部五镇城乡供水项目预计增加供水量2400万方[4] - 2024年河洛水务供水量预计同比大幅增长[5] 账款情况 - 中孚电力自2011年收回欠款2657.62万元,近三年年均水费约540万元,后续持续以水费抵扣欠款[5] - 截至2023年底,河洛水务应付中孚电力账款占负债总额98.09%[6]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15 10:27
股份变动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后总股本由4,009,885,114股变为4,009,765,114股[2] - 回购后注册资本由4,009,885,114元变为4,009,765,114元[2]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 - 申报地点为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4] - 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6月29日工作日特定时段[4] - 联系人是杨萍、张志勇,电话0371 - 64569088,传真0371 - 64569089[4] 会议情况 - 2024年5月1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2]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5-15 10:24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4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2年5月16日监事会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4] - 2022年5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2年6月2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5] - 2022年10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1名离职对象6万股限制性股票议案[6] - 2023年4月12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31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授予价1.71元/股[6] - 2023年7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议案[8] - 2024年5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议案[9] 回购注销情况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12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价格为预留授予价格1.71元/股加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之和,资金为自有资金[11]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4,009,885,114股变为4,009,765,114股,减少120,000股[12] - 限售流通股由45,305,000股变为45,185,000股,减少120,000股[12] - 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不变,为3,964,580,114股[12] 合规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回购注销符合规定,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15] - 监事会认为回购注销行为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16] - 律师认为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授权和批准,回购相关内容符合规定[17] 后续事项 - 公司尚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0:2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通讯召开,9名董事全到[2] 激励计划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3] - 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4] 公司资本 - 公司注册资本从400988.5114万元变为400976.5114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从400988.5114万股变为400976.5114万股[6]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2024-05-15 10:24
股票上市与流通 - 本次股票上市股数为1,525,000股,上市流通总数为1,525,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2]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2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2年5月23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 - 2022年6月22日,首次授予289名激励对象9,18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5元/股[10] - 2022年10月10日,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6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3年4月12日,向39名激励对象授予3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1元/股[7] - 2023年5月9日,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13] - 2023年7月10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7] - 2023年7月10日,回购注销752.3万股限制性股票[12] - 2024年5月15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8] - 2024年5月15日,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12]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920.63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为123,464.46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88.21%,达到业绩考核目标[15] 解除限售情况 - 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7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5万股,需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12万股[15]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本次可解除限售152.5万股,占已获授数量的比例为50%[17]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23日[18]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5万股[18]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限售流通股减少1,525,000股至43,7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增加1,525,000股至3,966,105,114股,总股本不变[19] 审批与义务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20] - 监事会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办理相关事宜[22]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审批与授权[24] - 公司需按规定就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24]
中孚实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0:2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4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2年4月30日至5月13日公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 - 2022年5月16日监事会作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并披露[14] - 2022年5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2年6月2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15] - 2022年公司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6万股限制性股票[16] - 2023年同意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9] - 2024年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事项[19] 业绩数据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5,920.63万元,剔除费用后123,464.46万元[21] - 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88.21%[2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39名激励对象,37名考核达标,2名离职[22] -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37人,可解除限售股份152.5万股,占总股本0.04%[22][23] - 需回购注销股份12万股[22]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305人,占比50%[24] 回购相关 - 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71元/股加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之和[25] - 拟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款[25] 后续事项 - 已取得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必要批准与授权[25] - 尚需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26] - 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中孚实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5-15 10:24
激励计划授予 - 2022年6月22日首次授予,价格2.15元/股,数量9185万股,对象289人[21] - 2023年4月12日预留授予,价格1.71元/股,数量317万股,对象39人[21] 回购注销 - 2022年10月10日回购注销6万股[19] - 2023年7月10日回购注销752.3万股[19] - 2024年5月15日回购注销12万股[19] 解除限售 - 2023年7月10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0] - 2024年5月15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22] - 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24] - 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24] 业绩情况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5920.63万元,剔除费用后为123464.46万元[26] -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88.21%[26] 本次解除限售详情 -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37人,可解除限售股份152.5万股,需回购注销股份12万股[26] - 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占已获授数量的比例为50%[29]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5月23日[31]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5万股[32] 股本变动 - 限售流通股本次变动前45305000股,变动 - 1525000股,变动后43780000股[33] - 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变动前3964580114股,变动1525000股,变动后3966105114股[33] - 公司总股本本次变动前后均为4009885114股[33]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0:2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4-03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 ...
中孚实业: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1:41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四年五月·巩义 上正恒泰法律意见书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 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项及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核 查和验证,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致: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程晓鸣律师、田云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