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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12:06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5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孚实业(600595)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025-10-27 12:0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5年 10月 27 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中孚实业: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2:0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为:有色行业占比94.76%,电力占比9.96%,煤炭占比2.71%,其他业务占比0.47%,合并抵销占比-7.9% [1]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59亿元 [1]
中孚实业: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1.87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1:41
每经AI快讯,中孚实业(SH 600595,收盘价:6.47元)10月27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5年 前三季度营收约166.33亿元,同比减少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87亿元,同比增加 63.25%;基本每股收益0.3元,同比增加66.67%。 每经头条(nbdtoutiao)——拉1人入伙返1500元,投10万元成亿万富翁?这家公司大肆宣传将房产海外 代币化,有交了钱的人称是"牙签撬动地球" (记者 王晓波) 截至发稿,中孚实业市值为259亿元。 ...
中孚实业:拟投资3.56亿元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
格隆汇APP· 2025-10-27 11:40
项目投资 - 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河南孚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3.56亿元建设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 [1] - 项目建设期2年 [1] - 项目资金来源为孚锦新材料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1] 财务预测 - 预计项目运营期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6.62亿元 [1] - 预计项目年平均净利润3750万元 [1]
中孚实业(60059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7 11: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0.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8%[3]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66.33亿元人民币,同比微降0.60%[3]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0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9.03%[3]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25%[3]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27%[3] - 营业总收入为166.3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67.33亿元略有下降0.6%[18] - 净利润为10.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8.02亿元增长33.3%[1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7.27亿元增长63.2%[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0元/股,较上年同期0.18元/股增长66.7%[19] - 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至5.79亿元,同比暴跌92.3%[28] - 公司由盈转亏,净亏损达1.03亿元,而去年同期净利润为1.29亿元[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153.8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157.87亿元下降2.6%[18] - 研发费用为3.7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3.00亿元增长24.3%[18] - 财务费用为2.03亿元人民币,其中利息费用为2.38亿元[18] - 营业成本随收入同步下降至5.28亿元,同比减少92.6%[28] - 利息费用为8245万元,与去年同期8554万元相比有所减少[28] - 管理费用为6714万元,同比下降22.3%[28] - 财务费用为8243万元,同比略有增加3.7%[28]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6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主要由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9.7%,从2024年前三季度的7.79亿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3.14亿元[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14.4%,从119.05亿元增至136.19亿元[22]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大幅下降79.2%,从8.19亿元降至1.70亿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6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4.68亿元有所改善[22][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67.1%,从18.42亿元增至30.79亿元,主要由于吸收投资收到7.28亿元及借款增加[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16亿元,较期初的5.36亿元增长14.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改善,为2.73亿元,同比增长58.0%[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巨大,主要用于投资支付,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亿元[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流入5.80亿元,主要源于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24亿元[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54亿元,较期初减少1.48亿元[31]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43.1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0.84%[4]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6.8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4.1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03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1.02亿元减少27.1%[14]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从2024年末的1353万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9011.7万元,增幅达565.9%[14] - 公司应收账款为20.25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19.46亿元增长4.1%[14] -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从2024年末的2.15亿元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7.02亿元,增幅达226.3%[14] - 公司预付款项从2024年末的2.64亿元大幅增加至2025年9月末的7.20亿元,增幅达173.2%[14] - 公司存货为29.62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4.59亿元增长20.5%[14] - 公司总资产为243.19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241.16亿元略有增长0.8%[14][15] - 公司短期借款为8.45亿元人民币,较2024年末的5.23亿元增长61.5%[15]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3.60亿元,较2024年末的12.58亿元增长8.1%[15]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7.7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1.41亿元增长3.9%[16] - 公司负债合计为75.4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9.75亿元下降5.4%[16] - 未分配利润为3.7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8.17亿元实现扭亏为盈[16] - 母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5.0%,从141.23亿元增至148.28亿元[24][25][26]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14.4%,从87.01亿元增至99.55亿元[24][25]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6.63亿元,较上年末的负5.60亿元亏损扩大18.4%[26]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增长5.9%,从105.56亿元增至111.77亿元,主要由于资本公积增加[26] 业务表现驱动因素 - 净利润增长主要由于电解铝业务盈利增加及铝精深加工业务产销稳定[8]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000股,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6.88%(河南豫联能源集团)、8.21%(员工持股计划)和4.02%(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11]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战略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提 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1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的公司的关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河 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