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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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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减持与披露要求 - 减持需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公告[7]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变动2日内报告公告[8]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为提名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4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1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股价及债券交易影响因素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可能影响股价[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大可能影响股价[1]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2]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5]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8]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8]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9] - 违规追究责任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11] - 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1]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1:3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 权,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第一章 总则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1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 者。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 ...
中孚实业(600595)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7 11: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司舆情风险防控能力,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去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第五条 董事长是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 1 舆情工作,并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 信息。 第六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公司承担对外宣传和公共关系职 能的相关负责人、证券部和其他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