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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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5 12:1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2日10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6日[8]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9:00 - 11:30,13:00 - 16:30[8]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1888号数智恒生中心会议室[2] - 会议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投票信息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3]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2022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5] 议案披露 - 议案3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议案1、2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4] 会议联系 - 会议联系电话为0571-28829702,邮箱为investor@hundsun.com[10]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5 12:15
激励计划行权 - 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394.2347万份,2025年Q3行权2966730股[2] - 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571.1400万份,2025年Q1行权2股[2]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94734207元,总股本变为1894734207股[2] 会议与议案 - 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1] - 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取消议案需2025年二临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4]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5 12:15
激励计划行权 - 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4.2347万份,2025年第三季度行权296.673万股[2] - 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71.14万份,2025年第一季度行权2股[2] 公司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189176.7475万元变为189473.4207万元,总股本相应变更[2] 议案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议案》表决全票通过[4][5][6]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制度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2][3][4] 沟通管理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工作规范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保证线路畅通[7]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职责分工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0] - 设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12] 人员要求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 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并参加相关机构培训[13] 档案数据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13]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15] - 抵触时按规定和章程执行,必要时修订[15] - 经董事会审议,授权董事长批准实施和修订具体规范[15]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股本结构 - 公司2003年4月11日首次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4,734,207元[6]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100万股,每股金额一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总股本1,894,734,207股,普通股1,894,734,207股[14] -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2040万股[14] - 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04.9万股[14] - 黄大成认购股份449.6976万股[14] - 彭政纲认购股份245.2896万股[14]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在职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董事、高管等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特定诉讼权[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31]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8]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不含投票代理权)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0]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0] - 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不能少于三分之一[60] - 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分别选举[61]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0]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77] 董事会权限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下且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78] -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30%的国债投资等金融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79]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且非关联交易的资产相关操作,董事会有权决定[7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80]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下且非关联交易的财务资助,董事会有权决定[80] - 董事长可被授予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且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权限[81] - 董事长可被授予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5%的国债投资等金融投资权限[81]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96]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战略投资委员会成员不超过7名[98][99][100][10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98][99][10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2] -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11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115]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12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2] - 清算组应在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34]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34]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0]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筹资管理 - 发行股票需符合战略,经审议及批准[5][6] - 年初编制财务预算安排负债、融资等[8] - 需对筹措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1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担负筹资业务核算和监督责任[12] - 内审部门对筹资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13] 制度规定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其解释[16]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两周内签新协议并报告备案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8]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12]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18]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在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 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1] 其他规定 - 制度“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适用于A股募集资金,其他地区依当地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8]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对外投资规范 - 公司规范以货币等出资及购理财产品的对外投资行为[2] - 对外投资分理财类和股权类[2][3][4] - 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合规等原则[3][4] 投资运作管理 - 理财类投资由理财小组运作,源于闲置流动资金[7][8] - 股权类投资由投资发展部实施,董事会作规划[10] 监督核算 - 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审计监督[10] - 财务部门全面财务记录、核算并建档案保管制度[13]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年度、半年度、季度会议有对应召开时间[4]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提议召开临时会应书面提交,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个工作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需获董事长批准[12]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出席有相关原则限制[1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召开[20]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用举手或记名投票[24]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更高比例[1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有表决要求[28] 其他规定 - 部分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0] - 会议可全程录音[31] - 会议记录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需签字[32]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35] - 董事应执行并督促决议,遇情况及时报告[3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38]
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2:02
股东会召开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需审议[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即八人),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公司需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十五日前公告通知[9] 股权登记日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0] 独立董事提议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连续持股九十日以上[13]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1]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21]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16] - 若会议主持人违反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经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主持继续开会[16] 股东出席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拒绝[21]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22] 决议通过要求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须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4] - 董事会秘书应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工作日内送达决议及文件至上海证券交易所[36] - 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6]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1]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