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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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12 12:1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凌钢股份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 [2] - 董事会确定2025年8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 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 [2]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0元 [2]
凌钢股份(600231.SH):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
格隆汇APP· 2025-08-12 11:2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 [1] - 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每股1.00元 [1]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2日 [1]
凌钢股份: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
格隆汇· 2025-08-12 11:22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 [1] - 董事会确定2025年8月1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0元 [1]
凌钢股份: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公司总经理马育民因已届退休年龄辞去职务 董事会同意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1] - 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宝杰因工作变动辞去职务 董事会同意免去其总法律顾问职务 [1] - 董事会聘任张立新为新任总经理 聘任吴铎为新任总法律顾问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26年9月 [1]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立新和吴铎进行审查 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 [2] - 两人均不存在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3.2.2条所列情形 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2] - 事前已书面征得本人同意聘任事项 [2] 新任总经理张立新背景 - 56岁 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 [3] - 曾任凌钢集团检修中心主任 机动部部长 以及多家凌钢系公司董事职务 [3] - 现任凌钢集团党委常委 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持有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55万股 [3] 新任总法律顾问吴铎背景 - 54岁 中共党员 大学工学学士 轧钢工程师 [4] - 曾任鞍钢股份中厚板营销中心总经理 热轧销售部经理等鞍钢系重要职务 [4] - 现任凌钢集团党委常委 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 兼任采购销售中心党委书记 总经理 持有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44万股 [4]
凌钢股份: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61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 - 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849,567,135元起进行调整 [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2,852,165,135股变更为2,849,567,315股 [2] 公司章程修订 - 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关于注册资本条款进行修订 [2] - 对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关于股本结构条款进行修订 [2] - 修订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849,567,315元 [2] 公司治理程序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3] - 通过后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3]
凌钢股份: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强化股东回报、创新驱动和治理优化 [2] 主业经营与提质增效 - 2024年铁产量完成523.67万吨 达计划96.98% 钢产量523.67万吨 达计划96.98% 吨钢物流费用同比降低20元 [3] - 地矿直采率实现0到100%跨越 品种钢材产量占比达61.9% 同比提高17.26个百分点 调品指数累计-356元/吨 同比提升62元/吨 [3] - 中宽带45钢边部裂纹缺陷降级比例由1.2%降至0.16% 大棒材AK-B3探伤合格率稳定达95%以上 [3] - 2024年新增授信37.54亿元 综合融资成本2.72% 降1.06个百分点 中长期借款比例提升至92% 增11个百分点 [3] 股东回报与资金管理 - 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21次 总额17.58亿元 占累计净利润38.07% [5] - 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0% [5] - 2024年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6505万股 占总股本2.29% 金额1亿元 控股股东累计增持4150万股 占总股本1.46% [6] 创新研发与产品突破 - 2024年研发投入4.27亿元 占营业收入2.36% 开发46个新产品 其中7个填补公司空白 [6] - 2025年目标新开发品种100个以上 重点突破高压锅炉管用圆钢等万吨级产品研发 [6] - 深度融入鞍钢集团"1+3+N"研发体系 建立协同研发创新机制 [6] 人才激励与治理优化 - 2024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531万股 激励对象102人 占员工总数1.42% 授予价格1.00元/股 [4] - 取消监事会设置 新设1名职工董事 修订《公司章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8][9] - 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 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9] 投资者沟通与透明度 - 保持与持股5%以上股东密切沟通 协助合规履职 [7][8] - 确保上证e互动问题回复率100% 通过多元渠道提升投资者沟通质量 [8]
凌钢股份: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凌钢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概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 00元/股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9] - 预留授予部分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比例为13 87% 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比例为0 19% [11][12] - 激励对象包括副总经理 董事 总会计师及95名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均不涉及独立董事 监事 外部董事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亲属 [12]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与解除限售结构 - 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最长不超过72个月 预留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 36个月和48个月 [1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 比例分别为33% 33%和34% 对应时间区间为授予登记完成后的24-36个月 36-48个月和48-60个月 [11] -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按计划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派生股份同样适用限售安排 [10][11]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确认 - 计划于2024年7月25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4年8月28日获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6][8] - 朝阳市国资委于2024年8月23日出具批复文件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 违法违规或市场禁入等禁止性情形 授予条件已完全成就 [12][13]
凌钢股份: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授权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朝阳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9]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确认授予日[10][12] -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本次授予具体情况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12日符合激励计划规定[12] - 向96名激励对象授予53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元/股[12] - 授予条件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的情形[13][14][15] 回购注销安排 - 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工作变动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5] - 拟回购注销261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1名离职对象25万股按授予价格回购7名调动对象236万股按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利息回购[16] 后续程序要求 - 本次授予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16] - 回购注销实施后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及减资手续[17]
凌钢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8-12 11:14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成合规性核查 [1] - 激励对象资格需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多重法规要求 [1] - 明确六类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包括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1] 激励对象范围与资格 - 排除外部董事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 [2] - 所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被认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式通过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