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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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之星· 2025-07-10 16:09
核心观点 - 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5.99%降至5.00% [6][7][9] - 本次减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需要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5] - 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坤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32,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旻辉 [3][4] - 股权结构: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出资19,200万元(60%),张旻辉出资12,800万元(40%) [4]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 权益变动目的 - 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7,635,000股(占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7,635,000股(占总股本1%) [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5]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165,600,000股(占总股本5.99%),变动后持股138,175,700股(占总股本5.00%) [6][7] - 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7] - 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8,368,253股(占总股本3.20%) [7] 其他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8] - 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8]
国星光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0 11:1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1]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并真实披露使用情况[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3] - 公司需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专户管理、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3] - 三方协议终止后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并公告,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时需共同签署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支出需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财务资助等高风险用途[5] - 公司需防止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发现占用需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人需发表意见,包括取消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13] - 变更后项目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董事会需对新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15] - 变更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说明原因及影响[15] 募集资金监督与披露 - 财务部需建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并报告[1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披露存放与使用情况[16]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专项报告进行鉴证,保荐人需持续督导并每半年现场核查[16] 超募资金及闲置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使用需优先补充募投项目缺口,其次用于临时补流或现金管理[12]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9] - 临时补流需董事会审议,单次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需归还专户[10]
国星光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0 11:12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85,543,15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98,132.39万元,用于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等项目 [1][2] - 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佛山照明及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佛山照明拟认购11,600.00万元 [9][10]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1][12] 发行背景与目的 - 政策支持LED行业发展,政府提出培育超高清视频显示等万亿元级产业集群,推动Mini LED、Micro LED等技术应用 [3][4][5] - LED行业市场规模稳定增长,Mini LED背光技术在车载显示、智能家电等领域需求旺盛 [5][6] -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在Mini/Micro LED、车载LED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竞争力 [6][7]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及显示模组产品生产建设、光电传感及智能健康器件产业化建设、智慧家居显示及Mini背光模组建设、智能车载器件及应用建设等项目 [8] - 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延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 [8][21] 公司优势 - 技术实力领先,2024年研发投入19,085.16万元,占营收5.50%,累计授权专利842项 [22][23] - 品牌影响力强,显示器件市场规模国内前茅,组件产品为国际知名家电企业核心供应商 [24] - 生产管理体系完善,拥有IATF16949、ISO9001等认证,持续推进自动化和智能化建设 [25] 财务影响 -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增至804,020,319股,净资产规模提升 [18] - 假设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持平,基本每股收益将从0.0833元/股摊薄至0.0794元/股 [19]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优化客户结构、完善利润分配机制等措施降低摊薄影响 [26][28]
军工股持续活跃 晨曦航空涨超10%
快讯· 2025-06-30 01:37
军工行业表现 - 军工股开盘持续活跃 晨曦航空和恒宇信通涨幅超过10% [1] - 长城军工和利君股份涨幅超过5% [1] - 航发动力、光电股份、天秦装备、中航沈飞、中船应急、中兵红箭等个股跟涨 [1]
军工装备板块盘初走高,恒宇信通、晨曦航空涨超10%
快讯· 2025-06-30 01:34
军工装备板块市场表现 - 军工装备板块盘初走高 恒宇信通(300965)和晨曦航空(300581)涨幅超过10% [1] - 长城军工(601606) 利君股份(002651) 光电股份(600184) 中航沈飞(600760)股价均呈现上扬趋势 [1] - 暗盘资金正涌入军工装备板块相关股票 [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基金认缴出资份额进展暨 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7 23:43
交易概述 - 公司以零对价受让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广晟百千万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0万元基金份额对应的认缴权 [2] - 交易目的是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金运作效率及效益 [2] 交易进展情况 - 基金已完成份额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 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3] - 基金备案信息包括基金名称、管理人名称、托管人名称、备案日期及备案编码 [3] -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A股军工概念股持续活跃,万里马、吉大正元、建设工业、泰豪科技、中光学、北方导航、国瑞科技涨停,硅宝科技、*ST广道、华强科技、宝色股份、长城军工、光电股份等跟涨。
快讯· 2025-06-25 02:29
A股军工概念股表现 - 军工概念股持续活跃,万里马、吉大正元、建设工业、泰豪科技、中光学、北方导航、国瑞科技涨停 [1] - 硅宝科技、*ST广道、华强科技、宝色股份、长城军工、光电股份等跟涨 [1]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25 00:30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1] - 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1] - 质押及解除质押主要为置换原有融资 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已披露 [1] - 陈超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1] 质押风险及影响评估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1] - 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 - 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 [1] - 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 [1] 公司后续措施 - 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1] -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名单 [2]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18:51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董事兼总经理刘惠然持有463,000股,占总股本0.0034% [1][2] - 副总经理陈志宏持有364,289股,占总股本0.0026% [1][2] - 总会计师兼董秘李凤玲持有315,000股,占总股本0.0023% [1][2] - 副总经理张斌持有265,000股,占总股本0.0019% [1][4] - 所有持股均为集中竞价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 [1][2][4]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各自持股的25% [1] - 刘惠然计划减持不超过115,700股(0.0008%) [4] - 陈志宏计划减持不超过91,000股(0.0007%) [4] - 李凤玲计划减持不超过78,700股(0.0006%) [4] - 张斌计划减持不超过66,200股(0.0005%) [4]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4] - 减持时间窗口:202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1][4] -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1][4] 其他关键信息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4] -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4] - 减持计划不涉及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减持首发股份 [4] - 减持计划未附带其他特殊安排或承诺 [4]
三安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4 18:40
核心观点 - 三安光电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1][5] - 差异化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5][6] - 回购股份283,040,022股不参与分配 实际分红基数调整为4,705,978,705股[5][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2023-2025年实施三轮股份回购计划 累计回购金额上限达35亿元[3][4] -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 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达283,040,022股[5] 分红方案细节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5,284.63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6,095.04万元[5] - 现金分红总额94,119,574.10元 占净利润比例37.22%[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显示 回购股份对股价影响小于0.009%[8]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回购股份监管指引[9]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财务数据 律师事务所核查法律程序[5][9] - 差异化分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