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60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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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股份(60018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8-25 10:34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73,966,642股A股,募资1,019,999,993.18元,净额1,009,449,486.02元[2] 增资事项 - 公司拟39,180万元增资西光防务,其注册资本将增至90,755.4166万元[5]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增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6] 项目投资 - 高性能光学材料等三项目拟投募集资金分别为51,917.00万元、39,180.00万元、10,903.00万元[7] 西光防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2,852,151,648.09元,负债1,536,827,010.47元,净资产1,315,324,637.62元[8] - 2025年1 - 6月,营收435,195,397.00元,净利润 - 5,536,087.98元[8] 影响与意见 - 增资可保障募投项目,提高竞争力[11] - 保荐人对增资无异议[15]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该子公司同样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2
董事会成员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可口头通知[5]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相关限制[8]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1]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1] - 担保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1]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提案处理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讨论[10]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3] 其他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结合其他方式[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6] -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规则废止[16]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2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 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规 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前述 信息。 第三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一)董事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8] 投票与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20] - 股东会开始时间为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26]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记录与期限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2]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36]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36]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3年10月2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82,727,468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000万股,全部向发起人发行[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82,727,468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82,727,468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相关规定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时,应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超出5%的股份在军品合同执行期内无表决权[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3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7]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18] 财务与分红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4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5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55]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1名[158]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10:3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 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 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二)由上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08-25 10:31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 2025-39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 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光防务")。 增资金额:公司向西光防务增资 39,180 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18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西光防务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 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3,96 ...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对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8-25 10:31
资本结构 - 2020年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扩到634,000万元[1]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94,600.00万元,占比46.466%[1]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0万元,占比9.464%[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银行存款3334421.12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77873.58万元[14] - 2025年1 - 6月实现利息收入75017.41万元,经营利润42045.75万元,税后净利润32709.33万元[14] 监管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20.76%,高于10.5%的要求[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流动性比例为53.30%,高于25%的要求[16] 业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贷款余额4792363.37万元,低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万元,不超过资本净额[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票据承兑余额124703.65万元,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5%[17]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2189.60万元,不超过存款总额的10%[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资总额655671.00万元,不高于资本净额的70%[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期末存款余额为3.43亿元,贷款余额为0[19]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2025年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5 10:31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 2025 年半年度评估报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 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并对 2025 年上半年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2025 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公司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司业务体系,全面创新、全 面转型、全面改革,深入实施流程管理、精益管理、穿透管理,系 统推进各项任务,持续提高公司经营质量。2025 年公司全年经营 目标为: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25 亿元,其中防务业务 16.85 亿元, 光电材料与元器件 8.15 亿元。 2025 年上半年,光电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85,881 万元,同比增 加 20.23%;实现归母净利润 1,238 万元,同比增加 92.96%;公司 经营活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