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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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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5]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外部董事连续任职一般不超6年[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四次[14] - 特定情况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5]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16]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7]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0] 经费预算 - 董事秘书编制董事会年度工作经费方案,纳入公司当年财务预算[33]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33] 回避表决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后续会议通报[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投资授权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累计金额为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长期股权投资累计金额在8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风险投资累计金额为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5]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年度投资预算计划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11]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风险投资累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下[11] 资产处置授权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6] - 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处置不含土地的股权净值为5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6]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处置闲置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以下[11]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处置不含土地的股权净值在500万元以下[11] 其他授权 - 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决定公司累计交易金额小于净资产0.5%的关联交易[13] - 租入或租出资产,董事长批准单项租金≥300万元且<1000万元,总经理批准单项租金<300万元[23] - 预算内大额资金(不含零部件货款)支付,董事长批准≥1000万元,总经理批准<1000万元[24] - 预算外大额资金支付,董事长批准≥500万元,总经理批准<500万元[24] - 会计估计变更,总经理批准对净利润影响数<上年净利润的10%[24] - 公司所属单位破产、改制等重组事项,董事长批准股权净值≥500万元且<8000万元,总经理批准股权净值<500万元[24]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成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会议召开情形 - 六种情形可召开会议[14]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9]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 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1个月内申报信息[6][7] - 已申报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7]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减持披露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1]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变动公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公司二日内公告[12]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和高管责任[14] - 董事会按《证券法》收回违规收益并披露[1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14]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14] 其他规定 - 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14] - 按规定向证监会、上交所报告或披露[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会议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制度生效 - 董事长专题会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职责与流程 - 职责包括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6] - 召开时间和议题由董事长确定,通知由行政部发出[8] - 一般现场召开,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8] 参会要求 - 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准时参会,不能到会需请假[7] 决策流程 - 研究或决定问题,由议案编制部门负责人报告内容[8] - 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 后续工作 - 行政部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11] - 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11] - 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行政部督促检查[13]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ESG制度 - 公司ESG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ESG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ESG管理及信息披露的领导和决策机构[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ESG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8] - ESG推进小组是ESG工作的协调和执行单位[8] ESG职责履行 - 公司应积极履行ESG职责,不定期评估并披露ESG报告[4] -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情况提意见建议[10] - 公司将履行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11] - 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听取利益相关方反馈[11] - 董事会评价内控有效性时,应把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11] 公司治理 - 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保障债权人利益[13] 职工权益保护 - 公司应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6] - 公司应尊重职工人格,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6] - 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健康安全环境[16] - 公司应与职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遵循按劳分配原则[16] - 公司应及时办理员工社保,足额缴纳社保费[16] - 公司应遵守法定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16] 商业合作 - 公司应诚实守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保护其知识产权[19] 环保责任 - 公司应遵守环保法规,超标排放需缴纳排污费并治理[21] 社会责任 - 公司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发展[2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要求编制发布ESG报告并披露相关信息[24]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与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建立有效的经理层成员激励和 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切实推动公司增强活力、 激发动力、提高效率,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 号),中 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哈尔滨 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 会计师。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对公司经理层成员的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及权限、 考核指标及目标设定、考核实施与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应用等做出相关规 定,规范对经理层成员的绩效考核与管理。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符合国家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相关政策法规、符 合集团公司对契约化管理经理层成员考核的相关规定。 (二)战略导向原则。全面承接集团公司对公司战略和目标要求,符 合公司对战略和目标分解后的经营管理需要。 - 1 - 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 (本制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4]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应具备相关条件且至少符合其一[10] 独立董事比例与选举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董事会等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连任不超六年[11] - 不符合条件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相关事项需审议[21][24]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1]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及获取资源和专业意见[30] - 公司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独立董事薪酬与保密 - 任期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违法违规信息除外[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生效[1]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2]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披露[3] 内部管理 - 暂缓或豁免披露内部审批流程保存十年[6] - 董事会秘书登记豁免披露相关事项[7] 责任机制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追究机制[8] - 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知情人担责[11]
东安动力: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10:01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占比98.59% [1] - 2024年1至12月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41%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12.77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60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