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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11 12:05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 14 点 4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63 号武汉控股大厦 24 楼会议室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无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至 2024 年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0-11 12:05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春来先生,1982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三峡保险经纪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投资中心主任,其未 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刘鑫宏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 职务,其卸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经 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拟选举赵春来先生(简历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1 12:05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4:40 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静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订《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与武汉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签订《武汉市主城区 污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0-11 12:05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议案 公司股东: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符合现行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 格。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 议案二: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内部的股 权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分析、 比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债券"),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票面总额为不超过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24-09-25 08:47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30 日,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排水公司")与武汉市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相关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市排水公司前期已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2024 年 3 月收到武汉市土地整理 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收回补偿费 20,000 万元、25,000 万元(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相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0 07:35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20 日下午 15:00-16:3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 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 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1 会议召开时间:202 ...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8-25 07:34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8月26日临2024-035号公告),《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 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人民币 709,569,692 元。 | 993,397,569 元。 | | 2 |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 |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 | | | 结构为:普通股 709,569,692 股, | 为:普通股 993,397,569 股,占股份 | | | 占股份总数的 100%。 | 总数的 100%。 |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 ...
武汉控股:武汉控股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25 07:34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 附刘轶先生简历: 刘轶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武汉长江 供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9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王翔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 选举,现选举刘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职工代表监事简 历附后) 公司对王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现任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武汉控股(60016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5 07: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静[10] - 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办公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63号武汉控股大厦[11] - 公司股票为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武汉控股,代码为600168[1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18.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2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4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34.34万元,上年同期为 - 5139.78万元[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79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8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1%[15] - 总资产为231.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4%[1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08元/股,同比均减少77.14%[16][17] - 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上年同期为 - 0.05元/股[16] - 本报告期待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4%,较上年同期减少5.01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较上年同期增加2.14个百分点[16] - 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本增加至993,397,569股[1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7.37万元,同比减少76.43%[1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34.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00.2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549,115.78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07,167.62元[1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9,930,362.47元[19]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9亿元,同比增加14.57%;营业成本14.36亿元,同比增加14.5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27.37万元,同比减少26360.35万元[2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9亿元,同比减少32.7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0亿元,同比减少26.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1亿元,同比增加50.66%[29] - 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6.38%,合同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72.33%,主要因澄迈在建PPP项目施工进度增加[32] - 固定资产为114.08亿元,占比49.37%,较上期减少2.19%[33] - 在建工程为6.91亿元,占比2.99%,较上期增加51.56%,主要因南湖生态活水等项目工程进度增加[33] - 短期借款为40.82亿元,占比17.66%,较上期增加7.69%[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5.09亿元,占比10.86%,较上期增加79.20%,主要因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34] - 长期借款为67.90亿元,占比29.39%,较上期减少6.78%[34] - 应付票据为4872.44万元,占比0.21%,较上期减少51.20%,主要因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33] - 报告期初和期末,公司非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31.98亿元和33.24亿元,同比变动3.94%[113] - 报告期末公司非合并范围口径有息债务中,公司信用类债券17.70亿元,占比53.25%;银行贷款15.34亿元,占比46.16%;其他有息债务0.20亿元,占比0.60%[114] - 报告期末公司非合并范围口径存续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9.0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8.7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2024年9至12月到期或回售偿付金额为0亿元[114] - 报告期初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134.33亿元和143.80亿元,同比变动7.05%[115] -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有息债务中,公司信用类债券17.70亿元,占比12.31%;银行贷款123.45亿元,占比85.85%;其他有息债务2.65亿元,占比1.84%[116] - 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存续公司信用类债券中,公司债券余额9.00亿元,企业债券余额8.7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亿元,2024年9至12月到期或回售偿付金额为0亿元[116] - 报告期初和期末,公司合并口径应收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均为0亿元,占合并口径净资产比例为0%[112][113]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2024年9至12月到期境外债券余额为0亿元[117] - 短期借款本期末余额40.82亿元,较2023年余额增长7.69%[117] - 应付账款本期末余额23.82亿元,较2023年余额下降11.85%[1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余额25.09亿元,较2023年余额增长79.20%[117] - 长期借款本期末余额67.90亿元,较2023年余额下降6.78%[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本报告期为6134.34万元,上年同期为 - 5139.78万元,增长219.35%[118] - EBITDA全部债务比本报告期为0.042,较上年度末下降34.38%[120] - 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1.328,较上年度末下降50.11%[12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0.412,较上年度末下降17.60%[12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2.884,较上年度末下降31.66%[120] - 公司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23,107,049,075.8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2,513,124,884.57元增长约2.64%[123] - 2024年6月30日负债合计17,602,434,828.7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7,045,001,252.13元增长约3.27%[124] - 2024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5,504,614,247.1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468,123,632.44元增长约0.67%[124] - 母公司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500,594,590.1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55,014,047.62元增长约10.02%[125] - 母公司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125,333,114.9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6,833,452.15元增长约167.61%[125] - 母公司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为428,778,583.0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012,027,287.85元减少约57.63%[125] - 公司2024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4,081,502,341.8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790,077,172.49元增长约7.69%[1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为2,382,491,476.4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702,838,062.09元减少约11.85%[1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长期借款为6,790,275,682.9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284,126,758.04元减少约6.78%[123] - 公司2024年6月30日实收资本为993,397,569.0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09,569,692.00元增长约39.99%[124]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总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加0.08万吨/日,达到341万吨/日(含委托运营2.06万吨/日),各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53,077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7.93%[23] - 公司水务工程板块收入65,105.61万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9.01%[23] - 公司下属两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实现供水量15,038.28万吨,较上年同比减少1.83%[23] - 公司通过市场化竞标中标项目累计金额为207万元[24] - 上半年完成污水结算量53077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53%,同比增加3901万吨;市排水公司完成49763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52%,同比增加3725万吨[27] - 上半年工程建设新增合同金额2.54亿元,工程收入6.5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8%,同比增加1.46亿元[27] - 上半年实现供水量15038.28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8%,同比减少279.8万吨[27] - 报告期内长江隧道车辆总通行量为1245.89万辆[27] 公司项目相关信息 - 市排水公司下属九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21万吨/日,相应自管污水泵站41座、自管污水收集管网301公里[22]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21年[22] - 湖北省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理规模1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29年[22] - 湖北省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22] - 湖北省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处理规模为1.08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23] -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4.0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缴1亿元,合计实缴2亿元,本期净利润为 - 485.47万元[35][37] -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总投资约8.48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投资4.67亿元[39] - 黄家湖泵站出站管道工程总投资约2.60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投资1.23亿元[39] -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06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投资0.57亿元[39] - 武汉市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6,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6,0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本年实现效益3,127.39万元,已实现效益41,768.52万元[90] -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7,5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7,500.00万元,投入进度100%,本年实现效益6,688.03万元,已实现效益31,526.50万元[90] - 补充营运资金计划投资43,082.4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43,082.40万元,投入进度100%[90] - 偿还有息债务计划投资89,586.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89,586.00万元,投入进度100%,本年投入89,586.00万元[90] - 募投项目合计计划投资176,168.4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176,168.40万元,本年投入89,586.00万元,本年实现效益9,815.42万元[90] - 南湖生态活水项目尾水再生利用工程总投资8.48亿元,2024年6月底已具备通水条件,对现状龙王嘴厂40万吨处理规模升级改造[74] - 北湖厂用于生产自用及绿化用中水约8500吨/日、黄浦路厂江滩绿化用再生水约1200吨/日等[74] - 三金潭厂再生水用于黄孝河生态补水约10万吨/日、龙王嘴厂再生水用于南湖生态补水约40万吨/日(正在建设)[74] - 黄家湖厂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规模约7187.46kWp,占场地面积约5.1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4940万元[75] - 黄家湖厂分布式光伏项目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738.3万度,利用小时数为1027.2h,相当于每年节约2657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856吨[75] 公司子公司相关信息 -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027.4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73.77亿元,归母净资产47.6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3,423.04万元,营业利润9,504.55万元,净利润8,561.48万元[42]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23.15亿元,净资产3.8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80,589.08万元,营业利润4,450.45万元,净利润3,772.89万元[42] - 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80,000.00万元,武汉控股占80%,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10.64亿元,净资产8.02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8-25 07:3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 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 履行审核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