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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6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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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0:17
担保额度限制 - 单笔对外担保额不得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累计担保总额不得超50%[9] - 对同一被担保方担保额累计不得超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累计不得超本企业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9] - 累计对外融资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公司合并口径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单户企业对外融资担保额原则上不得超本企业最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9] - 合营或联营企业调剂担保额度,获调剂方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1] 担保审批流程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1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批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审议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19] - 董事会权限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9] 其他规定 - 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21]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额度[21]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时应订立书面合同[24] - 财务融资部为担保事务日常归口管理部门[26] - 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各单位及部门汇总担保情况报送财务融资部备案[27]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应按规定披露相关总额及占比[29]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应及时披露[29] - 任何人擅自代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同意承担担保责任将被追究责任[31] - 公司董事等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1]
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9 10:17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 - 非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人数[6] - 独立董事投票权数=所持股份数×应选人数[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需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投票权数[16] - 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6] - 得票相等且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6] 再次选举情况 - 一次投票部分当选对未当选者再选[16][17]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9]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9-09 10: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刑事处罚[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8]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1]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1] 独立董事履职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4]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2]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9]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9] 会议资料提供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34]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6]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40]
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份通行费收入和交通量数据公告
2025-09-09 10:16
业绩总结 - 公司2025年8月通行费收入443,589,629.13元[1] 各路段数据 - 京港澳高速郑漯段通行费185,991,811.63元,交通量3,032,048台次[1] - 京港澳高速漯驻段通行费39,815,617.26元,交通量1,445,964台次[1] - 郑栾高速郑尧段通行费92,564,154.57元,交通量982,249台次[1] - 郑民高速通行费51,510,571.12元,交通量1,047,970台次[1] - 德上高速永城段通行费9,849,074.79元[1]
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09 10:1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9日在郑州召开[4] - 274人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1,656,609,063股,占比73.7131%[3]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A股同意票1,637,417,102,比例98.8414%[6] -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A股同意票1,637,755,954,比例98.8619%[8] 其他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陈帅、刘峰瑜[10] - 公告发布于2025年9月10日[12]
中原高速(600020)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9 10:15
会议安排 - 2025年8月20日决议召开股东会,8月21日公告通知[5] - 9月9日9点30分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274名股东出席,代表股份1,656,609,063股,占比73.7131%[8]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意比例超98%,中小投资者同意超84%[11][12][13] 结果合规 - 股东会召集等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
中原高速8月通行费收入4.44亿元
智通财经· 2025-09-09 10:03
公司运营数据 - 2025年8月通行费收入达4.44亿元人民币 [1] 财务表现 - 单月收入数据反映公司路产运营情况 [1]
中原高速(600020.SH)8月通行费收入4.44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9-09 10:01
公司运营数据 - 2025年8月通行费收入为4.44亿元人民币 [1] 财务表现 - 单月收入数据反映公司路桥收费业务的经营状况 [1]
每周股票复盘:中原高速(600020)拟取消监事会强化治理
搜狐财经· 2025-09-06 22:53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价4.39元 较上周下跌1.35% [1] - 本周最高价4.52元出现在9月1日 最低价4.32元出现在9月4日 [1] - 当前总市值98.66亿元 在铁路公路板块市值排名15/34 在A股整体市值排名1858/5152 [1] 战略规划 - 公司将加快"两非两资"盘活处置 优化产业投资结构 [1][3] -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 持续做大资产规模做强主业 [1] - 通过数字化转型和差异化收费政策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1][3] 业绩驱动因素 - 核心路产基本面稳健 为业绩增长提供坚实基础 [1][3] - 多元业务协同发展 投资收益逐步兑现 [1][3] - 成本控制成效显著 财务结构持续优化 [1] - 科技创新增添动能 为业绩增长提供支撑 [1] 财务处理 - 对应收通行费账款根据账龄计提风险减值准备 该准备仅为会计处理而非实际损失 [1] - 相关应收账款未进行核销 [1] 公司治理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 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3] - 完善股东权利 规范董监高职责 优化股东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1]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治理制度 删除涉及监事会内容以适应新《公司法》要求 [1][3]
中原高速: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1 11:08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1] -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明确法定代表人变更规则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3] - 增加职工权益保护条款 首条章程宗旨中新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2] - 调整股份发行表述 将"同种类股票"改为"同类别股票"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6][7] - 修订财务资助条款 新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 - 完善股份转让限制 明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行使质权 [8] - 强化短线交易监管 将监管范围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8] - 丰富股东权利内容 新增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凭证的权利 [10] - 细化决议效力规则 新增四种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12] - 调整诉讼主体资格 将监事相关诉讼权利转移至审计委员会 [13] - 新增控股股东义务 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并遵守九项规定 [15] - 优化股东会职权 取消监事相关职权 新增变更承诺方案、收购防御措施等审议事项 [17] - 完善临时股东会召集规则 将监事会提议权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提议权 [18][20] - 简化董事选举披露 取消监事候选人披露要求 [22] - 调整表决规则 取消监事相关表决条款 [26] - 新增党委职责条款 明确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 [30] 董事会治理优化 - 完善董事任职资格 新增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限制情形 [31] - 调整董事提名规则 将董事提名股东持股要求从3%降至1% [31] - 强化董事勤勉义务 将向监事会提供资料义务调整为向审计委员会提供 [35]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要求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相关议案 [36] - 明确董事会组成 保持11名董事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 [37] 股份信息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247,371,832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