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达光电(8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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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8730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表决11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3]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顾问等[10] - 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0] - 沟通方式有公告、说明会、路演等[12] 信息披露与网站建设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平台,不以新闻等代替披露[12] - 丰富更新公司网站内容,设咨询电话和传真[13] 会议举办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出席,提前2日通知[14] 沟通协调与说明会 - 制定涉投资者权益重大方案时充分沟通协调[15]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管理职责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事务[17]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知识、能力等素质技能[18] - 主要职责含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9] 合规要求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20] - 培训员工相关知识,重大活动专门培训[24] - 活动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6] 活动规范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不泄露未公开信息[21]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避免活动[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5][26]
纬达光电(873001) -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4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交易标准 - 非经营交易中,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12] - 非经营交易中,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2] - 非经营交易中,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12] - 非经营交易中,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在150万元以下[12] - 非经营交易中,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在150万元以下[12]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14]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0.2% [14] 关注与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9][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9][4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9][4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关注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9][4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关注并提交董事会决策[19][42]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决策[4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决策[42] - 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不论金额大小需提交董事会决策[42] 其他事项 - 单笔金额或者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此为对外捐赠事项范围[15][38] - 公司重大事项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议题和召开时间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天前通知相关人员[24] - 公司需拟订战略、年度经营、投资等多项计划方案[41] - 项目投资总额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和其他投资总额[39][42][43]
纬达光电(8730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26日董事会通过《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议案[3] 捐赠原则与财产 - 捐赠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8] - 可捐赠权属清晰合法财产[10] 捐赠审批 - 10万内总经理审批,10 - 30万董事长审批[17] - 30 - 100万董事会审议,超100万股东会审批[17] 违规处理 - 违规视情节处分,赔偿损失,犯罪移交司法[2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日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28]
纬达光电(873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表决11票同意[3] 人员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3] 股份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5]
纬达光电(8730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2:34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8] 议案审议 - 2025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议标准 - 单笔或累计30万以上、不足100万对外捐赠事项需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1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包括年度和半年度会议[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2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时可随时通知[3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5] 决议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款项时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资助[24] -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2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40]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4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0]
纬达光电(8730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规定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利润的30%[13]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支出安排下,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4][15] - 权益分派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达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18] - 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净利润50%需披露合理性[18]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在方案中披露[25] - 连续两会计年度特定项目占总资产50%以上,现金分红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依据及规划[26] 重大投资与股东会规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的界定标准[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2]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相应期间净利润[21] 权益分派实施与其他规定 - 权益分派方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24]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7]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2]
纬达光电(873001)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承诺规范 - 公司及承诺人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及时披露报备[8] - 公开承诺应含具体事项、履约方式等,有明确履约时限[9] 履行与变更 - 承诺人应诚信履行,不得无故变更或不履行,及时公平披露信息[10] - 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承诺应及时通知并披露[13] - 特定情形可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相关程序审议[14] 违规处理 - 承诺人违反承诺,证监会将采取监管措施,记入诚信档案[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0][21]
纬达光电(8730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除特定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3]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3]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3]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3] 关联交易界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6] 其他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总资产的30%[19]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时点最先发生时2小时内向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通报重大信息[26][34]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必要时应及时(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长汇报[27][34]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应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公开[27] 信息管理 - 对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性披露重大信息,董事会秘书应组织与投资者沟通或澄清[27] - 董事会秘书应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8] 保密与追责 - 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损,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依法追责[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5][36] - 本制度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37]
纬达光电(8730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12:34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年度、中期、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属情形之一[16] - 拟实施送股或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报或季报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1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期限内披露业绩快报,含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16] 信息披露规范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离职无人接替或不能履职时,董事会指定人员负责并披露,向北交所报备[6] - 信息应在规定平台发布,其他媒体披露时间不得早于该平台[8] - 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遵守公平原则[9] - 因国家或商业秘密不便披露信息,可说明原因不披露,证监会、北交所要求披露的除外[9]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8]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公司需披露[25][51] - 公司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及时披露[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及时披露[46] - 公司发生停产等重大风险情形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4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需及时披露[49] - 订立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1] - 订立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5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及时披露[34] 资料保存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10年[56] 信息报送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5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57]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57]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相关方应报送关联方名单及变化情况[58] 信息上报 - 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应于事件发生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59] 信息发布 - 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查,必要时提交证券公司审查,由董事长核准后对外发布[60]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负责人[53] - 董事和高管应保证定期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不得委托无关公司或机构处理信息披露文件[60] - 与外界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71] - 董事会秘书为指定发言人,负责对外日常信息事务[72]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但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61]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和澄清公告[61] 保密与违规处理 - 信息未公开前,相关人员和部门负有保密义务[63][64][6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66] 披露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要求及时,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6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72]
纬达光电(87300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2:34
会议决议 - 2025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薪酬委员会构成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委员连任不超六年[8] 薪酬委员会职责 - 制订薪酬、考核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10][11]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相关方提议召开,提前两天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3] 资料保存 - 会议文件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7]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