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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836892) - 独董津贴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津贴标准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税前津贴6万元,从股东会通过日起按月发放[6] 费用报销 - 独立董事相关差旅费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6] 发放规则 - 按实际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津贴,四种情形可不发[6]
广咨国际(8368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丰富知识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6]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10]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3]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6]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2]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5]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相关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3]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6][2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需至少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其他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申请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不称职独立董事[38] - 公司有权取消和收回违规独立董事事发当年津贴并披露[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4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8,49]
广咨国际(8368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承诺人需对解决同业竞争等事项充分信息披露[8] - 承诺事项要有明确履约时限[9] - 承诺人应诚信履约,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12] 变更与豁免 - 变更或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 - 三类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13]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反需担责[14] - 控股股东变更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承接[14] - 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及未履行原因[1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16]
广咨国际(8368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原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8] 现金分红规定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四个条件,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分红[16]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16] 方案审议与实施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17] 披露要求 - 多种情况下需披露相关事项或说明情况,如现金分红金额比例等[18][19][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0] - 申请实施利润分配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04 11:01
制度议案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担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考核标准等[10] 薪酬政策与方案 - 董事薪酬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批准[11]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现场表决可举手或书面,视频等为签字方式[1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9] - 工作规程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1] - 与规定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1] - “以上”含本数[21] -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4日[23]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薪酬考核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不同事宜[7]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等领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管薪酬含基本和绩效薪酬[11] 考核方式 - 内部董事、高管实行年度与任期考核结合,分4个等级[13][14]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04 11:01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0: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7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 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
广咨国际(8368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等条件[9] - 财务信息、其他年报信息、业绩预告等披露有重大错误或差异认定标准[11][13]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14]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15] 其他说明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广咨国际(8368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11:01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日起二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人数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6] - 董事会认为必要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五日内、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4] - 股东会通知应含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14] 会议主持与费用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由召集人或代表主持[19][2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 - 审议特定对外捐赠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审议特定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3] 交易审议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审议批准[24] - 单笔金额超1000万元银行借款需审议批准[24] 投票与提名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有权提案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5] - 提名董事候选人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提交提案[27] 关联事项 - 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五日前声明关联关系[30] 投票表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31] - 股东会记名投票,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36]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2]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33]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7]
广咨国际(8368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4 11:01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3] 人员聘任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任[8]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8]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等工作,对董事会负责[6]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特定情形立即报告董事长[16]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每年不少于四次,特定情形开临时会[14] - 会议提前3日通知与会人员[15] 考核追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21] - 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22]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