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分配原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原则上每年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5%[8] 现金分红规定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四个条件,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或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可不分红[16]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16] 方案审议与实施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完毕[17] 披露要求 - 多种情况下需披露相关事项或说明情况,如现金分红金额比例等[18][19][20] 其他规定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20] - 申请实施利润分配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