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咨国际(83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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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咨国际(83689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工作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开展工作目的包括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等[9]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9] - 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8种情形[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有全面负责等职责[16] 沟通规范 - 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网站[13] - 减少对外发言人员数量,活动前董事会秘书培训指导[16] - 接待投资者前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17]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股东会等[20]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21] 会议要求 - 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并提前沟通[22]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23]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5] 活动管理 - 开展活动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31] - 员工应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32] - 建立健全管理档案[32]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35]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广咨国际(83689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1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下或不超3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国家定价、成本加成价、协议价[1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关联交易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通过[19] 担保和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及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2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31] 其他规定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披露[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关联方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26]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2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多方面内容[28] - 对特定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标准[28] - 同一关联方包括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等情况的法人或组织[29]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规定[31] -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过”“未达到”不含本数[34]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34]
广咨国际(836892) - 对外捐赠制度
2025-08-04 11:01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7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9: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的 原则。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 债权人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 ...
广咨国际(83689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制度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6]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负首要责任,董秘是具体执行人[9] 责任主体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10] 信息流程 - 责任人或联络人及时通报,董秘汇报并提请审议披露[11][12] 违规处理 - 未履行报告义务追究责任,董秘处理内幕信息泄露[12][14]
广咨国际(8368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募集资金净额20%或超3000万元,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清单[10]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4]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协议,签署后2个交易日披露[10]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2]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1] 闲置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存于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9]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10] 验资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到位及时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12]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12个月,归还后2个交易日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2个交易日披露[17]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无需股东会审议[21]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6个月内置换[24]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4] - 节余资金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25] - 节余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25]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29] 报告披露 - 当期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专项报告披露收益等情况[31]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31] 违规处理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说明情况并整改追责[31]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33] - 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责任人担法律责任[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35] - 规定与制度抵触按法律法规执行[3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8月4日[36]
广咨国际(83689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守义务[6]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出现应及时披露[6] 管理要求 - 公司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防止信息泄露[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超十年[8]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情况[10]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通过之日生效实施[22] 任职条件 - 董事会秘书需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工作三年以上[7] 聘任解聘 - 聘任、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空缺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10] 职责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3] - 管理指导董事会办公室,保管印章[6] 监督考核 - 接受董事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监督、考核[19] - 根据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评价[19] 责任界定 - 失职渎职担责,问责时有陈述申辩权[19] - 满足条件可免责,提议违法从重问责[19]
广咨国际(8368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含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6] 内审部门管理 - 受党委会、董事会领导,向其负责并报告,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9] 内审工作频率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12]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3]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内审权限 - 审计中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调查取证等权限[14] - 经授权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等处理权限[17] 审计流程 - 按年度计划编制内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16] - 审计步骤含核对资料等,编写审计工作底稿[16] - 终结后十五日内出具报告,被审计者十日内交书面意见[18]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年度内控自评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26] - 披露年报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和审计报告[26] 制度激励与处罚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28] - 违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28] - 违规审计人员视情况批评、处分并追究责任[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自审议通过生效,原《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废止[3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制度发布 - 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4日[32]
广咨国际(836892)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9票同意[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2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5]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减持规则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日报告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7]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需提前30日披露[8] - 减持完毕或期满2日内报告披露结果[8]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等前5日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11] - 董事和高管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1]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披露[12]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1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制度说明 - 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制度[15] - 制度2025年8月4日发布并生效[15][16]
广咨国际(83689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4 11:01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85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订系列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7:修订《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广咨国 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 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