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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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视科技(001229.SZ)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总计300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5-09-26 12:50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300.00万股 包括首次授予2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33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13元/份 [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2人 [1] 计划实施细节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 计划有效期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1]
魅视科技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总计300万股
智通财经· 2025-09-26 12:49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授予权益总计300万股 包括首次授予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33元/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13元/份 [1]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2人 [1] 计划实施细节 - 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权益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 有效期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且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为止 [1]
开立医疗: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12:20
主体资格核查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2] - 公司不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2]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3]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3] - 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4]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并吸引保留优秀人才[4] - 通过绑定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共同关注长远发展[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4]
欣旺达: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和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和行权期的归属和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1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进展 - 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的执行安排 [1] - 本次符合归属/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682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全部法定要求 [1] -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65.61万股,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99.28万份 [2] 合规性确认 - 监事会确认本次归属/行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激励对象任职资格与激励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监管规则要求 [1] - 本次安排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
欣旺达: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和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和行权期的归属和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7 13:16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进展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审核 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行权期符合法规要求 [1] - 本次归属/行权涉及1,682名激励对象 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165.61万股 股票期权行权数量未在文本中完整显示 [2] 激励对象合规性确认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创业板相关规则的任职资格要求 [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全部达成 [1] 管理机构决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1,682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行权手续 [2] - 决议依据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1][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23 17:53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调整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并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1] - 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659.1931万元减少至11,656.6931万元 股份总数由11,659.1931万股减少至11,656.6931万股[1] - 本次调整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1] 债权人通知程序 - 公司根据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债权人需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或公告披露后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 - 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 - 自然人债权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申报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 - 申报登记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潞横路2788号 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起45日内 仅限工作日9:30-11:30及14:00-17:00[4] - 支持邮寄和电子邮件申报方式 邮寄申报以邮戳日为准 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收件日为准且需标注"申报债权"字样[3][4] - 联系渠道包括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联系部门为证券投资部[4]
济川药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06 09:09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5] -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批准本次激励计划 [5] - 董事会后续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授予方案及注销回购事项包括2023年5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5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6][7] 本次注销回购具体情况 - 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26.4万份并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1.9万股 [9] - 因22名激励对象降职降级拟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31.85万份并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31.85万股 [9] - 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退休拟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65.6万份并回购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50.6万股 [9] - 总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4.35万股 [9] 回购价格与资金安排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0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0] - 预留第一批授予回购价格为16.50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0] - 预留第二批授予回购价格为15.62元/股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10] - 全部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0] 实施进展与信息披露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798021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 [10]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及2025年4月26日披露回购注销暨减资通知债权人公告 [11] - 公告公示期均已满45天 [11]
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09:22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安排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 [1] - 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同样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 [1] 限制行权期具体安排 - 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 [2] -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