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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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
广州日报· 2025-12-20 05:53
"新广货"正以全新形象闯荡全球。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统计,今年前11个月,广东外贸进出口8.61 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创同期历史新高。 将目光转向内销市场,呈现出稳健复苏与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1月—11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同比增长2.5%。新能源汽车销售加快成为一大亮点,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 5.4%,增速比1月—10月份加快2.5个百分点,绿色消费、智能消费的新趋势愈发明显,为内销市场注入 了新的活力。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方圆)12月19日,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25年11月份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显示,前11个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观察广东经济,制造业是永远无法绕开的基石。今年1月—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 长3.2%。其中制造业增长3.4%,发挥着重要的托举作用。 在广东,被视为传统支柱的汽车产业,正经历一场由"智变"到"质变"的升级。1月—11月,广东汽 车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增速较前10个月加快0.4个百分点。同期,新能源汽车产量激增26.3%。 当传统产业筑牢经济"压舱石"时,一系列代表未来方向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集结,从技术构想 走 ...
广东发布前11月经济数据 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
南方都市报· 2025-12-20 00:24
12月19日,广东省统计局发布11月经济运行简况。今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1—11月全省规 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制造业增长3.4%;重点行业中汽车制造业同比增长9.9%,增速比1 —10月提高0.4个百分点。民用无人机、工业机器人、服务器、3D打印设备等高技术产品产量继续保持 两位数增长。 此外,今年前10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1—11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同比增长2.5%。 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高技术新能源产品增长较快 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3.6%,制造业增长 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0.2%。 重点行业支撑稳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7.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 5.2%;汽车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别增长9.9%、 7.2%、11.6%,增速比1—10月分别提高0.4个、1.0个、0.1个百分点。 1—10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9%。支柱行业支撑有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租赁和商 ...
每架在中国境内运行的民用无人机都需规范“上户口”——民用无人机“谁能飞”迎新规
新华网· 2025-12-17 00:27
对于日益壮大的无人机用户群体而言,新的监管规定意味着更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更可靠的安全环 境。长期使用无人机进行摄影创作的爱好者李昊对此表示理解与支持:"明确规则是好事。以前在景区 飞行,自己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哪些区域能飞,也担心会干扰到别人。现在标准统一了,我们按规矩登 记、在允许的空域飞行,反而更安心了。"他同时提到,随着无人机逐渐变为大众消费电子产品,消费 者在关注画质和续航的同时,也对产品的安全合规性与使用体验提出了更高要求。 考虑到市场上已存在规模庞大的存量无人机,两项标准均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安排。对于新生产的 无人机,自2026年5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就必须符合规定。对于已销售并正在使用的存量无人机,《运 行识别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产品加装运行识别模块,加装后的无人机可 获得36个月的过渡期。《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则规定,存量无人机所有者需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13 个月前完成补登记与激活操作。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无人机将禁止运行。 业内专家认为,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中国无人机产业迈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一步。 中国是全球民用无人机应用最活跃的市 ...
民用无人机“谁能飞”迎新规
人民日报· 2025-12-16 22:55
考虑到市场上已存在规模庞大的存量无人机,两项标准均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安排。对于新生产的无人 机,自2026年5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就必须符合规定。对于已销售并正在使用的存量无人机,《运行识 别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产品加装运行识别模块,加装后的无人机可获得 36个月的过渡期。《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则规定,存量无人机所有者需在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13个月 前完成补登记与激活操作。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无人机将禁止运行。 业内专家认为,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中国无人机产业迈向"精细化管理"的必然一步。中国 是全球民用无人机应用最活跃的市场,未来的竞争将更贴近用户需求和安全管理。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 责人表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和"谁在飞"等问题,支撑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效实施,为无人机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从物流配送到医疗急救,从景区旅拍到城市灯光秀,无人机应用场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拓展。如何确 保无人机飞得更安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 激活要求 ...
晶采观察丨明年八大重点任务 为何它居首位?
央广网· 2025-12-15 13:14
0:00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在八大重点任务中,"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 场"被摆在首位,向外界释放出清晰且坚定的发展信号。 为啥要强调"内需主导"?首先,从发展环境看,国际方面,当前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不确定性增加;国 内方面,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和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是全球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消费需求的多样性 和升级潜力巨大。同时,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供强需弱"的突出矛盾,有效需求不足是制约经济回升向好 的关键。 因此,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从何而来?答案不言而喻——坚持"内需主导",既 是应对复杂外部环境的必然选择,是筑牢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根基的长远战略考量,更是面向"十五五", 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然选择。 我注意到,此次会议更是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并"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抓住了 扩大内需的根本。那么,有网友关心,各地消费券、各种补贴是否还会延续?答案是肯定的,不仅延 续,在部署明年"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时称,要优化"两新"政策实施。 当然,还要让大家"有得选、花得值",这一点在很多日常生活中便能直观感受 ...
完善规则,遏制无人机“黑飞”乱象
南方都市报· 2025-12-11 16:29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 两项标准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2] - 标准旨在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谁在飞”的监管问题 [2]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主要完善飞行前的规范,对登记和激活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2] - 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控制、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 [2]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2] - 此过程相当于为无人机“上户口”,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被相关部门掌握,是后续监管的基础 [2]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旨在保障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解决“谁在飞”的问题 [3]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3] - 无人机应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 [3] - 运行识别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3] - 若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无人机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 [3] - 无人机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3] 监管框架与背景 - 两项标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人机从飞行前到飞行过程的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3] - 此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明确了禁止利用无人机实施的八种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 [3] - 当前无人机“黑飞”乱象频发,与技术规范不完善有关,近期有博主曝光飞行高度达8000米的“黑飞”事件,严重威胁航空安全 [4] - 部分飞手为逃避监管,甚至伪造无人机生产商的解禁许可证明 [4] - 低空经济发展迅速,无人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已引起各方关注,建立一套有用且高效的规则至关重要 [5]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实名登记激活才能飞
央视网· 2025-12-10 08:32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明确了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1] 标准适用范围与核心功能要求 -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要求系统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3] - 民用无人机需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3]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3] - 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3] - 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3] 运行识别与飞行控制技术要求 - 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5] - 应同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5] - 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 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5] - 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时 无人机需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5] - 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 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5] - 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5] 新标准实施与过渡期安排 - 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新规[7] -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 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以满足基本功能要求[7] - 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实施运行[7] - 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新规 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操作[7]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 明年正式实施
央视网· 2025-12-10 01:20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针对实名登记激活和运行识别规范 [1][2] - 两项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生产企业存量设备升级设置了过渡期 [3]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要求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1] - 无人机系统需在显著位置提示要求,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登记校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 [1]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1]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标准旨在解决无人机“谁在飞”的监管问题,保障运行过程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 [2] - 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2] - 无人机需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2] - 为保障可靠性,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 [2] - 系统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2] 标准实施与过渡期安排 - 对于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3] -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要求设备生产厂家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3] - 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运行 [3] - 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 [3]
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
央视网· 2025-12-09 23:44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1][2]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控制 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 固件更新等功能 [1]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 产品名称 型号 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1] - 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1]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2] - 无人机需具备接收蜂窝网络 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 [2] - 运行识别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2] 识别功能可靠性保障 - 标准要求无人机起飞前若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 [3] - 飞行中若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 返航 降落等处置能力 [3] - 无人机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 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以实现全程可追溯和可监管 [3] 标准实施时间线与过渡期安排 -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4] -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 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4] - 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机需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运行 [4] - 新生产的民用无人机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新规 已销售并在使用的无人机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实名登记要求 [4]
龙华百亿级战新产业基金集群落地,AIC基金“官宣即运作”
南方都市报· 2025-12-09 09:25
百亿级战新产业基金集群落地 - 龙华区召开产融结合高质量发展大会 集中发布一批标志性金融合作成果[2] - 百亿级战新产业基金集群正式落地 其中深资本建信龙华AIC基金与深担农银龙华AIC基金总规模均为20亿元[2] - 两支AIC基金重点布局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和龙华区“1+2+3”产业体系中的数字经济、新能源、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赛道[2] 基金运作与首批投资 - 深担农银龙华AIC基金在大会现场完成首批意向投资项目签约 实现“官宣即运作”的高效落地[2] - 首批签约企业包括昂湃技术、圭华智能、精泰达等多家辖区优质拟上市企业 分别聚焦液冷散热、精密激光装备、自动化测试设备等高端制造赛道[2] - 基金将利用龙华区“一企业、一画像”机制 精准把握拟上市企业特点和需求 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产业协同[3] 龙华区产业与资本市场基础 - 龙华区工业占GDP比重超四成 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是其核心战略[2] - 截至2025年11月底 龙华区境内上市公司达39家 数量位居深圳各区第4[3] - 境内上市公司总市值已突破1.9万亿元 位列全市各区第3 其中超80%为先进制造业企业[3] 政策支持与金融服务体系 - “一企业、一画像”机制源于《龙华区促进上市培育服务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旨在通过绘制拟上市画像 对标交易所标准找差距、补短板[3] - AIC基金凭借周期长、规模大、风险容忍度高的特性 成为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金融工具[3] - 2025年以来 全区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民用无人机等高技术产品产量均实现高速增长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已突破182家 位居全市前列[4] - 大会同步推出“千亿元授信+专属金融产品+优惠贷款利率”综合服务矩阵 面向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定制化金融支持[4] 区域发展战略与展望 - 龙华区正以务实举措推动金融活水精准灌溉产业沃土 从基金落地到项目签约 从画像对接到服务跟进[4] - 面向“十五五” 龙华将继续深化产融协同 强化数字赋能 助力科技企业成长 走稳走实以产兴融、以融促产的高质量发展之路[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