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实名登记激活才能飞
央视网·2025-12-10 08:32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明确了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和激活的工作流程[1] 标准适用范围与核心功能要求 - 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要求系统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3] - 民用无人机需具备激活和取消激活控制、交互便捷、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3]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3] - 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3] - 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备飞行能力[3] 运行识别与飞行控制技术要求 - 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5] - 应同时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5] - 无人机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 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5] - 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时 无人机需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5] - 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 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5] - 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可追溯、可监管[5] 新标准实施与过渡期安排 - 新生产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新规[7] -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 设备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以满足基本功能要求[7] - 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实施运行[7] - 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新规 确保使用者有充足时间完成补登记和激活操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