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运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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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明年正式实施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有新规
央视网· 2025-12-09 23:44
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1][2]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控制 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 固件更新等功能 [1]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 产品名称 型号 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1] - 所有者需在使用前完成实名登记和激活操作 [1]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2] - 无人机需具备接收蜂窝网络 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 [2] - 运行识别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2] 识别功能可靠性保障 - 标准要求无人机起飞前若识别模块失效将无法起飞 [3] - 飞行中若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 返航 降落等处置能力 [3] - 无人机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 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以实现全程可追溯和可监管 [3] 标准实施时间线与过渡期安排 -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4] -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中的无人机 生产厂家须在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运行识别模块 [4] - 加装模块的无人机给予36个月过渡期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民用无人机需完全满足标准要求方可运行 [4] - 新生产的民用无人机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新规 已销售并在使用的无人机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开始执行实名登记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