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 两项标准分别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 [2] - 标准旨在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谁在飞”的监管问题 [2] 实名登记与激活要求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主要完善飞行前的规范,对登记和激活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2] - 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需在显著位置提示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并具备激活/取消激活控制、实名登记校验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 [2] - 登记信息需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及使用用途等关键字段 [2] - 此过程相当于为无人机“上户口”,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被相关部门掌握,是后续监管的基础 [2] 运行识别技术规范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旨在保障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可监控性和安全性,解决“谁在飞”的问题 [3] - 标准要求民用无人机应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式运行识别发送功能 [3] - 无人机应具备接收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通信网络发送的网络式运行识别信息的能力 [3] - 运行识别信息更新和发送时间间隔不大于1秒 [3] - 若起飞前识别模块失效,无人机将无法起飞;飞行中广播式功能失效需触发告警并具备悬停、返航、降落等处置能力 [3] - 无人机应滚动存储运行识别信息且不可手动删除,存储容量支持不小于120飞行小时 [3] 监管框架与背景 - 两项标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无人机从飞行前到飞行过程的全程可追溯、可监管 [3] - 此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已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明确了禁止利用无人机实施的八种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 [3] - 当前无人机“黑飞”乱象频发,与技术规范不完善有关,近期有博主曝光飞行高度达8000米的“黑飞”事件,严重威胁航空安全 [4] - 部分飞手为逃避监管,甚至伪造无人机生产商的解禁许可证明 [4] - 低空经济发展迅速,无人机对公共安全的威胁已引起各方关注,建立一套有用且高效的规则至关重要 [5]
完善规则,遏制无人机“黑飞”乱象
南方都市报·2025-12-11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