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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包含三项子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 - 取消监事会依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旨在提升治理效能与规范化运作水平,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1] 章程及附件修订内容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涉及《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调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修正案文件[2] - 修订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修订后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程序性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处理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确保流程合规性[2] - 备查文件已按规定准备,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16日[2]
德龙汇能: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公司治理结构 -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定代表人权利并履行义务 [1] -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1] - 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工作,分管相应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管理层职权 - 总裁职权包括拟订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职工聘用和解聘(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的除外) [1] - 副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工作,可提出关键岗位人员任免建议并召开业务协调会议 [2]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拟订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2][3] 总裁办公会议机制 - 总裁办公会议是经营管理班子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成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3] - 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如董事长提议或突发性事件时可立即召开 [3] - 会议议题需提前请示总裁,重要讨论材料须提前一天送达参会人员 [4] 经营决策与审批权限 - 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事项,达到董事会权限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5] - 关键岗位人员职务调动、解聘及新聘用员工需报总裁审批,特别重要人员调整须报董事会备案 [5] - 对外交易金额超过一定额度需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6] 董事会报告制度 - 总裁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定期报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合同执行情况等 [6][7] - 报告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要求书面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提交 [7] 附则与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8] - 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8]
德龙汇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5 16:3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核心内容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 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 [1] - 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3]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6]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任 委员离任董事职务时自动丧失资格 需及时补选 [7]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8]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协调内外部审计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 评估内部控制 [9] - 需对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舞弊 重大错报可能性及整改情况 [12] - 发现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或重大风险时 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 [13] 监督与检查机制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等 [15] - 对董事及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可要求提交执行职务报告 发现违规可提出罢免建议 [1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意见 发现重大缺陷需及时披露 [15][16] 年报审计工作流程 - 年度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 督促按时提交报告 [17][18] - 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报 形成书面意见 [19] - 对年度财报表决后提交董事会 同时提出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 [20] 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2名以上委员提议 [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23] - 表决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通讯方式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22][26] 附则与修订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8][30] - 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 以最新规定为准 [29]
南网能源: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5: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1] - 共有729名股东及授权代表出席,代表股份3,785,298,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 [1][2] -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5名,网络投票股东724名,代表股份134,215,827股(占比3.5433%) [1][2]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25名,代表股份134,215,828股(占比3.5433%) [2] - 中小股东定义为非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低于5%的股东 [2]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及律师列席 [2] 提案表决结果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股数2,904,298,040股(占比99.9999%) [2] - 中小股东同意121,661,831股(占比90.6464%),反对12,077,597股(8.9986%),弃权476,400股(0.3550%) [2] 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股数2,893,825,343股(占比99.9999%) [3] - 中小股东同意132,176,828股(占比98.4812%),反对1,589,900股(1.1838%),弃权450,100股(0.3354%) [3] 其他议案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同意2,893,843,143股(99.9999%) [4]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同意2,893,691,443股(99.9999%) [4]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议案获同意2,893,700,743股(99.9999%),中小股东同意121,579,531股(90.5851%) [4] 法律意见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提案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决议合法有效 [5]
南网能源: 关于二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二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6号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长宋新明主持 [1] - 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 - 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专题会议议事规则》,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 审议通过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 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 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 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5] - 审议通过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备查文件 - 会议决议文件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5]
南网能源: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8 16:2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1]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责任人员[1] - 责任追究原则包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强调责任与权利对等[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或证监会规定导致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影响需追责[2] - 违反公司内部制度如《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重大差错需追责[2] - 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遵循《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及交易所相关规则[2] 责任追究执行程序 - 分公司及子公司需及时提供完整数据,违规导致差错的追究分管高管及负责人责任[3] - 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或事实不符时需发布补充或更正公告[3] - 审计部门负责调查差错原因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拟定处理意见,经董事会审议[4] 责任追究形式与裁量标准 - 处分措施依据公司《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及南方电网管理纠偏办法执行[4] - 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员等情形需从重处理[4] - 主动纠正差错或非主观因素导致的差错可减轻或免于处理[4] 制度实施与附则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5] - 季度及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执行[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并替代2021版旧制度[5]
诚迈科技携手永泰能源 共同打造能源数智化转型标杆
证券时报网· 2025-08-05 10:35
战略合作概述 - 诚迈科技与永泰能源于8月5日在太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围绕能源数智化转型升级展开深度合作 [1] - 合作原则为"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重点在能源数智化行业解决方案研发与市场推广 [2] 合作内容与分工 - 诚迈科技提供全栈式数智化解决方案 包括技术架构设计、系统开发部署、数据平台搭建 [2] - 永泰能源开放行业应用场景 提供业务需求对接、数据资源共享、专家指导及项目评估支持 [2] - 双方建立联合创新机制 共享技术资源并推动合作成果市场化应用 [2] 技术应用与解决方案 - 诚迈科技智能化作业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实现从静态分析到动态感知转变 降低电厂运维成本 [1] - 智慧矿山巡检系统结合安全大模型与巡检机器人 实现缺陷检测、沉降监测和烟火预警功能 [1] 行业背景与发展机遇 - 能源行业加速向数智化转型 山西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煤矿智能化建设与绿色开采技术研发 [1] - 永泰能源为综合能源企业 连续多年上榜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主营电力与煤炭业务 [1] - 诚迈科技是操作系统专家和信创技术先锋 在电力矿山领域拥有系列数智化解决方案 [1] 合作意义与战略价值 - 合作将充分发挥双方技术创新与场景落地优势 为传统能源行业转型注入新动能 [1] - 永泰能源认为数智化是高质量发展关键路径 合作将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水平 [2] - 诚迈科技视此次合作为能源数智化领域重要布局 旨在打造可复制推广的转型新范式 [2]
广州发展股价微涨0.46% 拟发行140亿元债券优化负债结构
金融界· 2025-07-30 17:23
股价表现 - 2025年7月30日收盘价6.52元 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03元 涨幅0.46% [1] - 当日成交量177247手 成交金额1.16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605.83万元 [1]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8.44亿元 [1] - 2025年第一季度归母净利润4.52亿元 [1] 融资计划 - 拟发行不超过80亿元中期票据 [1] - 拟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 [1] - 募集资金用于优化负债结构及日常经营 [1] 资产处置 - 拟交储罗冲围地块及建筑物 [1] - 预计获得补偿5.08亿元 [1] - 可能增加净利润约4亿元 [1] 公司概况 - 广东省属综合性能源企业集团 [1] - 主营业务涵盖电力 天然气 新能源等领域 [1]
广安爱众: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16:24
投资主体与结构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爱众综合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 [1] - 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1亿元人民币 爱众综合能源持股比例70% [1] - 其他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国铁建信认缴1,000万元(10%)和有限合伙人汉银投资认缴2,000万元(20%) [3]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为铁发绿能产业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投资光伏、风电、储能、综合节能等业务 [1] - 经营期限为5年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不超过2年 [4] -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 首次实缴规模为1,000万元 后续按项目分多期实缴 [4] 基金管理与运作 - 普通合伙人国铁建信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码P1033957 [2] - 投资决策由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 各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出资 [4] - 基金可通过成立项目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间接投资 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4] 对公司业务影响 - 有利于促进爱众综合能源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推进公司向综合能源转型 [5] -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 对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
广安爱众:爱众综合能源拟出资7000万元参设合伙企业
格隆汇· 2025-07-30 11:44
业务拓展 - 全资子公司爱众综合能源与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汉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伙企业[1] -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1] - 爱众综合能源认缴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为70%[1] 投资方向 - 合伙企业主要投资光伏 风电 储能及综合节能等综合能源领域业务[1] - 通过合作扩大公司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发展范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