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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1 13:44
公司治理动态 - 厦门钨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21日晚间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总裁班子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 [2]
厦门钨业: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1 13:4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4元(含税)[1] - 总股本为1,587,585,826股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2,115,791.98元(含税)[1] - 现金股利占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0.05%[1]
云南锗业: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21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3:0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5.29亿元 同比增加52.1% [2]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15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2] - 202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034元 较去年同期亏损0.014元显著改善 [2] 同期对比 - 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约3.48亿元 [2] - 2024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924万元 [2] - 2024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14元 [2]
云南锗业:上半年净利润2215万元 同比扭亏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1 11:4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同比增长52.1% [2] - 公司净利润达2214.98万元,实现同比扭亏为盈 [2] 业务驱动因素 - 除材料级锗产品外,其余所有产品销量均实现上涨 [2] - 除红外级锗产品(镜头、光学系统)外,其余产品销售均价较同期上涨 [2]
云南锗业:上半年净利润2214.98万元,同比扭亏
第一财经· 2025-08-21 11:3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29亿元 同比增长52.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4.98万元 实现同比扭亏为盈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云南锗业: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2214.98万元,同比增长339.60%
新浪财经· 2025-08-21 11:2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29亿元,同比增长52.10% [1] - 净利润2214.98万元,同比增长339.60%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中矿资源: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交易管理制度 强化股份变动合规性要求 涵盖转让限制、申报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 [1][2][3]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涵盖其名下所有股份及信用账户持股 [1][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人员 [2] - 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开展融资融券或衍生品交易 [2] 股份转让限制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8类情况 [2]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公告前5日内、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3][4] - 禁止6个月内反向交易 涵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所持股份 [4] - 持股超5%股东需同步遵守6个月反向交易限制 [4] 转让数量与程序 - 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以前一年末持股为基数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5]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 减持需提前15交易日披露计划 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5][6]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2交易日内需公告实施情况 [6]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导致股份变动时 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 且持续遵守制度要求 [6] - 司法强制执行需在2交易日内披露处置细节 [6] - 增持计划需明确数量、价格、期限等要素 实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 [7][8] - 增持计划实施过半时需披露进展 定期报告需同步更新实施状态 [9][10] 股份锁定与解锁 - 涉嫌违规交易时 登记结算机构可对股份进行锁定 [10] - 限售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锁 解锁后自动释放可转让额度内股份 [11] - 锁定期间保留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 [11] - 离任时股份将被锁定6个月 期满后自动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 [12]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持股数据及申报 每季度检查交易披露情况 [10] - 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核查合规性 [10] - 需申报本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 包括任职变化、离任等时点 [12] - 信息申报视为向交易所提交股份管理申请 [13] 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变动需在2交易日内公告 包含变动前后数量、价格等细节 [13]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董事会需收回收益并披露计算细节 [13][16] - 定期报告需披露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情况 包括期初期末持股数量等 [15] - 需确保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及控制实体等 [14]
中矿资源: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生效)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规范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行为 明确适用情形及内部审核程序 [1][2][3]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以及在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内容 [2] 基本原则 - 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3] - 需审慎判断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情形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4]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 - 有充分证据证明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时依法豁免披露 [5] - 严禁通过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 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6]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需增强保密意识 确保披露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6] 商业秘密暂缓与豁免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三种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技术信息 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 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7] - 出现暂缓豁免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三种情形时应及时披露 [8] 披露替代方式 - 定期报告涉密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9] - 临时报告涉密可采取相同处理方式 若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可豁免披露整份报告 [9] 内部审核流程 - 相关部门需提交登记审批表及保密承诺函至证券事务部 [11] - 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符合条件的信息方可暂缓豁免 [11] - 董事会秘书需登记入档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1] 登记事项要求 - 需登记豁免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及内部审核程序等事项 [12] - 涉及商业秘密的还需登记是否已公开认定理由披露影响及知情人名单 [13] 持续追踪与报告 - 申请人需持续追踪事项进展并及时通报证券事务部 [14] - 需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豁免登记材料报送证监会北京局和深交所 [15] 违规责任 - 违反制度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或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6] 制度效力与修订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18][19]
中矿资源: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1 11:18
核心观点 - 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职责 义务及管理要求 以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 [1][2][3][4][5][6][7][8][9]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需具备财务 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不得有特定违规情形如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2]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董事会秘书标准 [3] - 聘任或解聘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资料 包括聘任书 简历 学历证明及通讯方式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3][4] - 出现特定情形如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或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时 董事会需在1个月内解聘 [4]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事项 空缺期间由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职 空缺超3个月时董事长代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4][5]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5] - 管理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 协调与监管机构 股东 中介机构及媒体的信息沟通 [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 参与相关会议并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 [5]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5] - 关注公司传闻并督促董事会回复交易所问询 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培训 [5][6] - 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规及承诺 在可能违规时提醒并报告深交所 [6] - 管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事务 履行《公司法》《证券法》要求的其他职责 [6] 董事会秘书的义务和保障 - 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 包括公平对待股东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 [7]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条件 包括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工作 [8]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相关会议并查阅文件 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8] - 公司需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深交所培训 董事会秘书需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送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章程冲突则按新规定执行 [9] - 制度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9]
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0:07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4元(含税),总分配金额292,115,791.98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0.05% [1] -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70,613,269.84元结转下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1] - 利润分配方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再次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1]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9,177,939,053.47元,同比增长11.7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2,199,272.67元,同比下降4.37%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4,303,605.52元,同比大幅下降56.16% [2] - 总资产47,117,418,950.1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72,077,797.78元,增长2.32%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6%,同比下降2.79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6124元/股,同比下降14.78% [2]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94,683户,无优先股股东 [3]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8%)、日本联合材料公司(持股3.19%) [3]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未知 [3][4] 偿债能力指标 - 资产负债率47.43%,较上年末的46.44%有所上升 [5]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6.12,较上年末的13.77有所改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