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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泰德(01206)发盈警,预期中期亏损750万元至850万元 同比减少
智通财经网· 2025-08-19 13:02
业绩预期 - 公司预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亏损人民币750万元至850万元 [1] - 去年同期亏损人民币7190万元 [1] - 亏损同比减少约88%至90% [1] 亏损减少原因 - 智慧能源板块多个项目取得重大实施进展 [1] - 该类项目具有较高毛利率水平 [1] - 带动集团整体收入及毛利提升 [1]
豫能控股成立智慧能源新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
企查查· 2025-08-15 07:19
公司投资布局 - 豫能控股间接全资持股成立豫能(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1] - 新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 业务拓展方向 - 公司通过新实体切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领域 拓展能源服务产业链 [1] - 同步布局信息技术咨询与系统集成服务 强化智慧能源综合服务能力 [1]
豫能控股成立智慧能源新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15 05:52
公司动态 - 豫能(濮阳)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1] - 该公司由豫能控股(001896)间接全资持股 [1] 行业动向 - 新公司业务涉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显示行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 [1] - 信息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服务的加入,反映能源行业与数字化结合的趋势 [1]
明阳智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9日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9月15-9:25 9:30-11:30 13:00-15:00(交易系统)及9:15-15:00(互联网平台)[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 A股股东持有证券代码601615的股份可参与投票 [4][5]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含董事/监事选举) 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2]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投票权 例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倍数的投票总数(如应选10名董事则拥有1000票)[8][9] - 股东可通过任一股东账户进行网络投票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举票数超过有效票数视为无效 [4]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5][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工作时间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6] - 参会股东需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投票异常情况以当日通知为准 [7]
明阳智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维护股东权益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1]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规定 [1] 募集资金的存放 - 募集资金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 便于监督的原则 [2] -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 [2]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2]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2] - 协议需规定专户集中存放 账号信息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等条款 [2]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 [3]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由公司 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的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需严格按制度逐级审批 注意风险控制并做好披露 [3] - 公司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需及时公告 [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时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等措施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 [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12个月 [6]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管理额度及期限 闲置原因等信息 [6]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8]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8]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原则上不应变更 确需变更时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9] - 变更后的用途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9] - 董事会需审慎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确保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9]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履行股东会程序 [9]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可免股东会程序但仍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1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及时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信息 [10]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确保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需披露交易原因 定价政策及影响等措施 [11] -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需公告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换入项目情况 定价依据等信息 [11]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12] - 全部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程序 [12] 超募资金的使用 -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公司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13]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需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信息 [13]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3]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3] - 内部审计机构需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4]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的原因 [14] -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4] - 专项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 [14] 附则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 [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原制度自动失效 [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5]
明阳智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股东会性质与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行使职权 [6]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身份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股东名册登记为准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7]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包括选举董事 审议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担保及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 [9] - 重大资产交易审议标准包括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 或占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 [4]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6] - 发生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分之二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 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6][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意见 [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意见 [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召集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9][10][11]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11] - 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公告 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 [11]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方式期限 审议事项 股东出席及委托代理人方式 股权登记日 会务联系人等信息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 [12]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时 通知中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 受处罚情况等详细信息 [12] 股东出席与身份确认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13]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会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2] - 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并出示授权委托书 [13][14] - 公司采用网络投票时 通过身份验证的投资者具有合法表决权 [15]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7] - 会议设股东会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16] - 股东会给予每个议题合理讨论时间 股东可质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予以解释说明 [18][19]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 发言时间和次数由主持人确定 [20] 表决机制与决议规则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1][22]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22][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6]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证券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 修改章程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 股权激励计划等 [27] 会议记录与信息披露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质询意见等内容 [28]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或代表 会议主持人签名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9]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 公告内容需包含出席股东人数及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 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和决议详细内容 [30]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时需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30] 决议执行与法律效力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 具体由首席执行官组织实施 [3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31]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会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时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1]
百川畅银等在开封新设立智慧能源科技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5-08-05 02:00
公司动态 - 百川畅银全资子公司郑州市百川移储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成立了百川(开封)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金生 [1] - 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特种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 [1] 行业动向 - 新公司的成立表明百川畅银在智慧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 [1] - 储能技术服务被列为新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之一 [1] - 热力生产和供应以及供冷服务也被纳入新公司的业务范围 [1]
百川畅银等在开封新设智慧能源科技公司
企查查· 2025-08-04 06:22
公司新设子公司 - 百川畅银全资子公司郑州市百川移储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方共同成立百川(开封)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 - 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金生[1] - 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特种设备销售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1] 业务拓展方向 - 公司通过新设子公司进入储能技术服务和热力供应领域[1] - 业务范围扩展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和特种设备销售[1] - 新增供冷服务业务板块[1]
构建智慧能源的中国样本——E智云,走在时代之前,也走进人民之中
搜狐财经· 2025-08-04 06:21
公司定位与战略 - 公司定位为深入国家战略和城市毛细血管的生态型企业,业务涉及能源、城市、碳中和等中国未来三十年发展的底层逻辑[1] - 公司聚焦于基础设施末端,包括换电系统构建、智能能源连接和绿色交通流转,将风光能源转化为民用电力[3] - 公司不追求行业巨头地位,而是致力于成为城市可信赖的长期伙伴,坚持自建系统、数据可查、真实运营[5] 业务模式与技术架构 - 公司构建"风光储换"四位一体的城市能源生态系统,实现可运行、可盈利、可调度、可服务的完整解决方案[4] - 智能换电柜被设计为城市"微型能源节点",每次换电行为构成绿色低碳经济循环的微观组成部分[4] - 公司开发开放平台、资产模型、智能调度和政策协同系统,实现国家可管、社会可投、人民可用的能源体系[8] 社会价值与长期愿景 - 公司致力于重构城市能源逻辑,打造有序、安全、透明、可追溯的绿色社会秩序[4] - 长期目标是成为中国智慧能源模式的样本和定义者,推动绿色能源现代化实践[9] - 愿景是实现普通人可使用绿色能源、理解能源价值、拥有能源资产的时代[7] 实施路径与工程特点 - 采用"风光为始,换电为基,系统为核,人民为本"的实施路径[12] - 通过一公里公里的电力连接和千城万区的网络构建,将换电行为转化为中国绿色发展的节拍器[11] - 强调脚踏实地的工作方式,做"看上去慢,但一砖一瓦落得实"的实践者[1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1 19:00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明阳向招商银行中山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1] - 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另加三年,若展期则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 [1] - 担保事项已通过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5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有效期12个月 [2] 被担保人及协议内容 - 被担保人海南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风险及资信状况可有效控制 [5] - 担保协议为《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等 [3]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558,396.25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28% [6] - 对外担保余额为261,869.60万元,占净资产的9.98%,其中对非控股子公司承德洁源担保余额为5,880万元 [6] - 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7]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购买建行中山分行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起始日为2025年8月4日 [10] - 资金投向为银行内部资金管理及金融衍生品,收益与衍生品表现挂钩 [10] - 该现金管理事项已通过2025年7月22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授权期限12个月 [9] 资金管理影响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获取投资收益 [11] - 公司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