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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铝业: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8 16:18
公司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日09:30-10:3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1][2] - 会议采用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 重点针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进行交流 [2] - 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提问预征集"栏目或公司邮箱hfly@huafeng.com提前提问 [1][3] 参会人员组成 - 董事长陈国桢 总经理高勇进将出席说明会 [2] - 独立董事彭涛 王刚 董事会秘书张凌燕 财务总监阮海英共同参与交流 [2] - 联系人张凌燕(电话021-67276833)负责会前咨询事宜 [3] 投资者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https://roadshow.sseinfo.com 在线参与实时互动 [2][3] - 说明会结束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会议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4]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半年度报告 本次说明会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1]
明泰铝业20250818
2025-08-18 15:10
行业与公司 - 行业:铝加工行业,涉及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网、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领域[2][6] - 公司:明泰铝业,专注于高端铝产品生产及成本优化[2][7] 核心观点与论据 **1 高端化转型与业绩增长** - 2024年电子、新能源领域占比提升5个百分点,高端产品带动加工费提升[2][3] - 采用铝锭加加工费定价模式,铝价波动中保持毛利稳定[2][3] - 2025年新产能释放后,高端产品占比将持续提升(如航空板、汽车板),加工费显著高于低端产品[8][6] **2 市场需求变化应对** - 国内新能源汽车、电网需求增长弥补出口减少[2][4] - 铝加工退税取消对需求影响有限,对美出口关税影响小(早期反倾销后占比低)[5][4] - 未来聚焦新能源结构性需求及产能扩张[5][6] **3 供给与需求长期因素** - 供给:国内高端产能不足,国家推动高端化转型;头部企业(如明泰)凭借技术、资金优势主导[6] - 需求: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需求增长,加工费更高[6][8] **4 成本控制与产品升级** - 自备电热、绿能降低能源成本;2024年底再生铝产能达95万吨,未来继续扩产[7] - 郑州宏盛新材布局航空板、汽车板等高端产能,市场潜力达百万吨级[7][8] **5 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回报** - 2024年实施三季度及年度两次分红,频次增加[9] - 当前股息率1.4%,低于同行(天山铝业4.4%、神火股份4.5%),但未来资本开支减少或提升回报[9] 其他重要内容 - 低碳转型:自发电及绿电应用降本,低碳产品可能获更高加工费[7] - 风险提示:重资产行业需关注库存成本管理[9]
华峰铝业上半年实现营收59.64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2.15%
巨潮资讯· 2025-08-18 10:25
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59.64亿元,同比增长20.87% [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亿元,同比增长2.15% [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亿元,同比下降2.09% [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03万元,同比下降105.9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06亿元,同比增长4.93% [1] - 总资产90.6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70% [1] 行业环境 - 铝加工行业受铝材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国际贸易摩擦频发等因素影响,国际国内竞争加剧 [1] - 行业普遍加工费与盈利能力整体呈现下降态势 [1] - 公司产能及营收保持稳定增长,凸显在铝热传输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1] - 部分常规产品加工费承压下降,利润增长幅度较往年收窄 [1] 产能扩张 - 公司将"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变更为"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 [2] - 项目总投资由19.8亿元增至26.19亿元,新增用地约500亩 [2] - 引入1+1+4热连轧机、高速冷连轧机及配套剪切机等高效铝加工设备 [2] - 项目建成后将新增15万吨高端铝板带箔材料及30万吨热轧铝板带箔坯料 [2] - 预计将填补公司现有产线的热轧瓶颈缺口,提升整体产能和产品质量 [2]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14 18:59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 公司于2022年7月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拟发行不超过27,792万股新股[6] - 2023年1月获证监会核准批文,2023年8月完成发行209,973,753股,发行价3.81元/股,募集资金净额7.86亿元[7][8][32] - 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4日上市,总股本从9.26亿股增至11.36亿股[8] - 限售股份于2024年2月26日解禁流通[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6亿元,专户余额5.74亿元[44] - 2023年8月起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8月延续该政策[9][36][46] - 2025年6月末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3.99亿元,上半年理财收益情况已披露[37] - 2025年3月决定暂缓实施"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10][44]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山东宏拓实业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0] - 2025年5-6月通过相关议案,6月获深交所受理申请[11] - 2025年7月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7月22日完成回复[11] - 目前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12] 财务数据与资产减值 - 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008万元,其中存货减值4,737万元[63][64] - 减值准备减少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5,028万元[6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减值计提符合会计准则,依据充分[65] 公司治理动态 - 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等议案[15][16] - 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8][19] - 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程序合规[27][28][29]
东阳光:上半年净利润为6.13亿元,同比增长170.57%
新浪财经· 2025-08-14 11:5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71.24亿元,同比增长18.48% [1] - 净利润为6.13亿元,同比增长170.57% [1]
宏创控股: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1.18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14 09:1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 48亿元 同比下降13 82% [1] - 净亏损1 18亿元 上年同期净亏损1845 25万元 [1] 经营状况 - 公司营收与利润均呈现下滑趋势 亏损幅度显著扩大 [1]
丽岛新材10.04%涨停,总市值24.15亿元
金融界· 2025-08-11 02:17
股价表现 - 8月11日盘中涨停10.04% 报11.56元/股 成交1949.08万元 换手率0.85% 总市值24.15亿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 位于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专注涂层铝卷生产 提供易拉罐盖铝材等各类高精度铝卷产品 [1] - 拥有多条高效辊涂生产线 常备超5000吨基材和2000吨成品 [1] - 股东户数1.47万 人均流通股1.42万股(截至7月18日) [1]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4.11亿元 同比增长33.06% [1]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净利润-1225.62万元 同比减少1158.62% [1]
研判2025!中国热轧镜面铝市场政策、产业链、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行业技术壁垒较高[图]
产业信息网· 2025-08-07 01:39
行业概述 - 热轧镜面铝是通过热轧工艺生产并经表面处理后获得高反射率、镜面效果的铝材 具有光泽度高、表面质量佳、镜面效果好等特点 [2] - 热轧镜面铝在光学器件、建筑装饰、汽车制造、消费电子、高端化妆品包材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2] - 铝材因可回收性强、能耗相对较低等优势符合绿色发展理念 热轧镜面铝作为铝材重要组成部分若进一步优化工艺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有望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1][11] 市场规模 - 2024年中国热轧镜面铝行业市场规模达304.69亿元 同比增长22.69% [1][11] 政策环境 - 国家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 - 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4] -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要求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 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 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 [6] - 《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全球领先 再生铝产量1500万吨以上 [6] 产业链结构 -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铝土矿、再生铝、生产设备等行业 [7] - 行业中游为热轧镜面铝生产制造 [7] - 行业下游应用市场涵盖光学器件、建筑装饰、汽车制造、消费电子、高端化妆品包材等领域 [7] - 2024年中国铝土矿产量达9300万吨 同比增长2.20% 为热轧镜面铝行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保障 [9] 竞争格局 - 热轧镜面铝技术壁垒高 中国在该领域起步较晚 核心技术曾长期被国外垄断 [13] - 2014年前中国热轧镜面铝主要依赖进口 外资企业如美国凯撒铝业、德国爱励铝业、奥地利AMAG铝业等占据高端市场大部分份额 [13] - 近年来得益于核心技术突破和国家政策利好 热轧镜面铝逐渐实现国产化生产 [13] - 国内主要生产企业包括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河南润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13] - 在高反射率、高光泽度等高端领域 国内企业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13] 代表企业 - 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系中国铝业集团三级企业 形成以镜面铝、化妆品盖料、热轧瓶盖料、氧化料、汽车轻量化材料、电池料为主导的产品布局 其高端镜面铝材被列为"杀手锏"产品并远销澳大利亚、巴基斯坦、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 [15] - 河南润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压延加工 2024年营业收入达37688.9万元 其中镜面铝业务收入27644.1万元 占总收入的73.35% [18] 发展趋势 - 表面处理技术将不断进步 企业会更多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装等工艺提高产品耐腐蚀性、耐磨性和美观性 [21] - 新型高性能铝合金材料的研发将成为重点 旨在生产强度更高、质量更轻、耐候性更好的产品 [21] - 在环保政策日益严格背景下 企业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 通过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 [21] - 企业将积极研发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采用节能、低碳生产工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21]
鑫铂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董事会秘书设置与定位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作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2] - 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 - 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2] 任职资格要求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2]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3] - 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或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者不得任职 [3] - 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任职 [3] 聘任与解聘机制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4] - IPO后三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必须聘任 [4] - 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4] - 出现重大错误、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或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时应在一个月内解聘 [4][5]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定 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 [5]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议 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 [5] - 管理股票及衍生品种变动事务 督促董事高管遵守法规 [5]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查阅文件并要求提供资料 [6] 保障与报告机制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6] -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需支持配合其工作 [6] - 履职受妨碍时可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6] 空缺处置程序 - 空缺期间应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 [5] - 空缺超三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行 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 [5] 制度依据与效力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2]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6]
鑫铂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10
公司治理结构 -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 [1] -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决策需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1] 委员会组成机制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1][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届满可连任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薪酬计划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2]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 [3] 会议召开程序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 全体委员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通知方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3][4] -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可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4][6] 决策与议事规则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及绩效考评等决策依据 [5]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若与后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