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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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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升学季|子女教育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会有什么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3 15:35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变化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7][8] - 扣除方式允许父母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且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4][5] 教育阶段变化时的个税申报操作 - 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如高中升大学)时需新增一条教育信息 而非修改原有记录 以避免信息被覆盖导致与实际不符 [9][10][12] - 新增教育信息需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可选)、就读学校名称及扣除比例 [9][10][11] - 教育阶段未发生变化(如小学升初中)时可直接修改原有记录无需新增 [13][14] 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的进项税抵扣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满足"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纳税"两个条件 方可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25][26] - 若转为一般纳税人前已取得营业收入并申报纳税(如示例中93万元收入)则不符合抵扣条件 [26] - 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不被认可 需基于真实会计记录和核算结果判断 [26]
【涨知识】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身份转变,该如何申报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0 08:57
居民与非居民个人税务差异 - 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1] - 非居民个人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1] - 居民个人需就中国境内和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仅需就中国境内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 居住天数计算规则 - 居住天数按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天数计算 停留当天满24小时计入居住天数 不足24小时不计入[1] - 纳税年度指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1] - 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1] 非居民个人特殊规定 - 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 其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境内机构负担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2] - 无住所个人居住累计满183天但连续不满六年的 经备案可免征境外单位支付的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2] 计税方法差异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3] - 非居民个人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减除5000元后计税[3] -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可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3] 身份转换税务处理 - 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但实际不满足条件的 应在15天内报告并按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税[3] - 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但实际满足居民条件的 当年扣缴方法不变 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3] - 实际居住天数超过预计90天或183天的 应在月度终了15天内报告并补缴税款[4]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 - 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新增子女大学阶段教育信息[9][12] - 需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包括受教育阶段、时间段及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15][16] - 当前受教育阶段应选择"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并填写入学年月及预计毕业时间[18] - 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选择扣除比例和申报方式即可提交[20]
【实用】出口转内销,如何申报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9 13:04
增值税出口退税与转内销处理机制 - 免抵退税办法下生产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出口转内销时无需对进项税额抵扣用途进行单独处理 [2] - 免退税办法下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对应购货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仅用于退税用途 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但出口转内销时需通过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将进项税额转入允许抵扣范围 [3] - 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 需在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将对应进货凭证转为抵扣用途 [3] 出口转内销业务风险管理要点 - 企业需关注抵扣规范 包括按规定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及核查进项抵扣凭证合法性 [5] - 单证管理需确保退运相关协议 质检报告 退货货物报关单等单据的真实性 [5] - 涉税事项处理时效性要求包括转内销证明申请及对应进项税额抵扣申报需符合政策规定时限 [5] 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进入【我要填报】选择【子女教育】并准备子女教育信息 配偶身份证件号码等材料 [14][17][18] - 填写教育信息时需选择当前受教育阶段(如大学本科) 填写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及就读学校等内容 [19][20] - 完成扣除比例设置和申报方式选择后提交 即可完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1]
孩子3岁了还没上幼儿园,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7 00:43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项附加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每年提交一次 [2] - 填报流程包括确认基本信息、填写教育信息、设置扣除比例和选择申报方式 [3][4] - 教育信息需选择当前受教育阶段(如学前教育阶段)并填写开始时间 [3] - 扣除比例可选择本人全额扣除或与配偶分摊 [4]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4] 企业所得税无形资产摊销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 - 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0] -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可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年限摊销 [10] - 自行开发且已扣除、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1]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15] - 扣除计算基数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17] - 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可按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并税前扣除 [21] - 视同销售收入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 [22] - 股权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可计入扣除计算基数 [22]
个税小课堂 | 升学季家长需注意这件税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5 01:16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个人所得税APP中需通过"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子女教育信息,选择"子女教育"板块进行填报[3] - 填报时需要填写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和子女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出生日期[4] - 扣除年度选择2025年,子女信息自动带出,需据实填写子女教育信息[5] - 同一年度变更受教育阶段的,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应包含寒暑假,时间需前后衔接[7][8] - 子女教育终止时间仅在子女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10]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二胎家庭可对不同子女设置不同比例[11]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缴纳的资金[26]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需缴纳残保金[27] - 残保金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8] -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每年5月底前公布上年度缴纳情况[31] - 征收期限为每年9月、10月、11月[32] - 优惠政策包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未达1.5%的按应缴费额50%缴纳,1%以下的按90%缴纳;在职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免征[33] - 劳务派遣的残疾员工可计入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但不得与劳务派遣公司重复计算[35]
@家长们,升学个税指南来了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5:24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相关信息,以下是关键要点的总结: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纳税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 -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也享受相同的标准定额扣除 [4] -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4] 教育阶段变更注意事项 - 子女教育阶段发生变化时,应在原有扣除信息基础上新增一条信息,而不是直接修改原有信息 [9] - 建议在孩子大学入学前完成信息修改,以确保扣除优惠无缝衔接 [11] 多子女扣除方式 -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 [14]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4] 境外教育扣除 - 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 - 需要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16] 注:文档中未提及与公司或行业直接相关的内容,因此未总结相关要点。
新政速递|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6 00:54
超豪华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 - 对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 覆盖纯电动 燃料电池等所有动力类型[3] - 原130万元起征标准废止 新规取消对无气缸容量车型的限制[3] - 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交易明确不征收消费税[4] 零售环节销售额界定 - 包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涵盖精品 配饰 服务等名义收取的款项[5] - 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5]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升学衔接期间可延续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需在个税App更新教育阶段信息[10] - 填报流程包括:选择扣除年度→填写子女信息→选择教育阶段(大学本科/专科)→设置扣除比例(100%或50%)[13][16][23][27][30] - 申报方式支持通过扣缴义务人按月扣除或年度自行申报汇总扣除[35][37]
涉税名词一起学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系列(4)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4 08:49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性 -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 - 政策仅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1] - 依据文件为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 [1]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升学衔接期间(如高中升大学)可继续申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7] - 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如2024) [12][14][16] - 填写子女教育信息时需选择"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并填写入学年月及预计毕业时间 [25]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且年度内不可变更 [28] - 申报方式支持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逐月扣)或年度自行申报 [31] 填报流程细节 - 需核对本人及配偶信息并选择子女条目(未填写需先添加子女信息) [20][23] - 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可暂不填写待毕业时补充 [25] - 扣除比例选择后需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28]
一图了解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税收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4 08:49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教育和产业协调发展,创新搭建产教融合平台载体 [3] -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3]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税收优惠 - 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可按职业教育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4] - 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下属成员单位对职业教育的实际投入也可享受抵免政策 [4] - 允许抵免的投资包括: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投资和办学经费支出,以及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国家规划布局的重大项目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支出 [5] - 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 [6]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8] - 政策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9]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南 - 对于连续性的学历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4] - 具体操作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子女教育信息,包括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18][22][32]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4]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年度自行申报 [38]
【实用】孩子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个税App上这个操作别忘修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7 01:19
教育阶段转变的税务处理 - 孩子从高中毕业升入大学意味着教育阶段发生根本性转变,需及时更新税务信息以保持扣除优惠连续性 [2] - 若信息未及时更新,系统可能无法识别当前教育阶段,导致从大学入学当月(通常9月)起无法享受每月2000元税前扣除优惠 [3] 个税App操作流程 - 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2025年6月高中毕业为例演示流程 [4] - 进入App后需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或通过【办&查】功能进入对应界面 [6] - 选择【子女教育】并填写扣除年度,按提示准备材料后进入申报 [8] 子女教育信息填写规范 - 基本信息填写需核对本人及配偶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11] - 需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条目,保存后进入教育阶段设置 [12] - 高中毕业生需选择“高中教育”阶段,结束时间覆盖至大学入学前月份(如7-8月) [13] - 大学入学后需新增“高等教育”条目,填写大学本科/专科阶段信息,包括开始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及学校名称 [15] 扣除比例与申报方式 - 扣除比例可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选定后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 [16] - 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任职单位)逐月扣除或年度自行申报,提交后完成填报 [18] 操作时效与数据管理 - 建议8月底前完成修改,确保9月入学当月扣除无缝衔接 [19] - 高中阶段扣除记录在更新后自动失效,无需额外操作 [22] - 教育阶段变化(如高中升大学)需新增条目而非直接修改原记录,避免覆盖历史数据导致扣除失效 [23] 扣除标准与协作规则 - 每名子女每月扣除标准固定为2000元,父母双方可协商选择全额扣除或均摊(各1000元)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