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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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6:4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文字 严睿婧 | 审核 金旭东 | | --- | --- | | 责编 裘 敬 | 编发 李一园 | ▼ 点击下方名片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近期,不少纳税人集中咨询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备受关注。 为帮助大家精准掌握政策要点、规范享 受税收红利,我们特此整理了相关高频咨询问题,与大家一同学习了解! (1)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 件是什么? 01 ⊙ 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 置的残疾人占在照服工人数的比例 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 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 (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 少于5人(含5人)。 0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0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等社会保险 0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 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 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 < 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 低工资标 ...
漫解税收|用购物卡买东西商家需要开发票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6:4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啊,您用的是 麻烦再帮我开一张 发票吧,谢谢。 购物卡,这个 我们不能开发 票了。 L 因为您买卡的时候,办卡的 单位已经开过发票了哦。我 们只能提供小票作为消费凭 为什 么呀? 证,不能再开发票了。 / DD ( 阿勒卡里什 国 N 呵 ! g (G 0 | 税务小知识 T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来源杭州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八条"按固定期 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 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 不得变更"。 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 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 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 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 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 ...
你问我答 | 委托方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1:43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委托方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委托业务办理】→【我的代理机构】路径进入相关界面 [3][4] - 在“我的代理机构”界面,委托方可点击【代理机构查询】查看代理机构信息,或点击【新增】以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4][6] - 新增代理协议时,需录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时间起止,并维护服务项目,包括选择服务大类、服务中类、功能权限及服务人员,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提交 [7] - 协议提交后,系统将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推送确认任务,在代理机构确认前,协议状态为“待代理机构确认”,委托方可点击【撤回】撤回协议 [8] - 当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同意代理后,代理协议签署完成,状态将变为“进行中” [10] 数电发票冲红规则 - 当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发生销售退回、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时,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16] - 若受票方未对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开票方可直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16] - 若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则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6][17] - 若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公告,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1]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免征增值税 [21]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1: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来源:云南税务 供稿:楚雄税务 制图: 余露 来源 云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否可以享受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 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 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 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 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TIMETO 您好! 这里是青岛12366纳税 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 食 以帮您?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 方发起冲红申请?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在数 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 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 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 字纸质发票时,在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 具体规则如下: (1)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 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 ...
差额征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0 00:4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 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以下简称小 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 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季度为1个 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 的, 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 为,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 但扣除本期 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 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 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 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 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第一条规定的 色征艳值税政等 来源 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 ...
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租金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4 01:04
文章核心观点 - 自然人购买特定新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可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0][12] 税收政策适用 - 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有效期截至2027年12月31日 [11][12] - 适用债券类型为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不含该日期后续发的部分 [10] - 经商财政部 自然人购买上述新发行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19号公告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免税政策 [12]
【实用】“三工”经费扣除指南,请您收藏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3 01:17
企业所得税“三工”经费扣除政策 - 企业所得税的“三工”经费是指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 -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部分不得扣除 [2] -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标部分不得扣除 [3] - 职工教育经费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 -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 -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5] 工资薪金总额的界定 - “三工”经费扣除限额中的工资薪金总额指企业按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 [7] - 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7] - 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数额,超额部分不得扣除 [7]
客户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应如何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2 12:49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式 - 自2019年1月1日起自然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所属期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8]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路径为【办&查】-【办税】-【纳税记录开具】模块 [8] -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路径为首页【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模块 [8] -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委托他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书面授权资料代为开具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 月销售额10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9][10]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0] - 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10] -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10]
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4 06:46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 - 对销售自产且符合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 - 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持续生效 [3] - 享受优惠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产品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工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4][5] - 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6] - 首次申请退税需提供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后续申请若证明材料无变化则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 [7]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4][17] - 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 [17][18] -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18]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 [18]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19]
山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代缴居民医保)操作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3 08:37
山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与家庭共济操作流程 - 山西省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开始 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用[1] - 家庭共济操作需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完成 主要流程包括添加共济成员、成员管理、代缴居民医保和记录查询[3] - 进入公众号后需依次点击【服务大厅】-【我的医保】进行授权登录 同意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和相关数据传递条款[3][4][5] - 在【业务办理】栏目下选择【家庭账户共济】功能 可进行家庭成员添加和管理操作[6][9] 家庭共济成员添加与管理规则 - 添加家庭成员前需阅读并同意家庭账户共济告知书 家庭成员须为已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7] - 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作为共济资金供被授权人使用 低于1000元时不能使用[8][13] - 被授权人范围扩大至近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13] - 授权人可为不同被授权人设置不同的每次最高支付额度 被授权人应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基金 不足时才使用共济资金[8][13] - 家庭关系终止后授权人应及时解绑 解绑操作在"家庭账户共济"页面点击【管理】选择解绑成员 当日操作次日生效[11] 代缴居民医保具体操作步骤 - 代缴居民医保需在"家庭账户共济"页面点击【代缴居民医保】 选择家庭成员后点击【去缴费】[11][12] - 系统会提示核对缴费年度、缴费信息和代缴人信息 确认后需阅读并同意代缴承诺书[12] - 缴费成功后页面显示"成功" 可通过【代缴居民医保记录查询】查看历史缴费记录[12][13] - 代缴前需确认未在其他渠道缴纳 特殊人群代缴时系统会自动撤销税务缴费信息 需等待1-2天后再操作[14] 家庭共济使用限制与注意事项 - 共济资金目前仅限山西省内使用 被授权人就医购药只能使用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码[13] - 同一时间段内被授权人只允许有一个授权人 如需变更需先解除绑定再办理新共济[13] -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参保地变更或存在重复参保时 需先解除绑定关系再重新办理共济操作[14] - 缴费信息查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或"山西医保"公众号参保缴费查询功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