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24 06:46
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优惠政策 - 对销售自产且符合目录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政策享受主体为符合条件的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 - 政策自2015年7月1日起持续生效 [3] - 享受优惠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产品不属于淘汰类或限制类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工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C级或D级 [4][5] - 纳税人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对应税款所属期申报 [6] - 首次申请退税需提供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后续申请若证明材料无变化则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 [7]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办理 [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4][17] - 以1个月为纳税期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免征;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 [17][18] - 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18] -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 [18] -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分摊后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可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8]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