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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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常见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1:4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来源:云南税务 供稿:楚雄税务 制图: 余露 来源 云南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否可以享受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 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 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 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 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 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TIMETO 您好! 这里是青岛12366纳税 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 食 以帮您? 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应该由哪 方发起冲红申请? 《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在数 电发票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 误、销售退回、服务中止、销售 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 字纸质发票时,在电子发票服务 平台进行填开的表单。 具体规则如下: (1) 受票方未进行用途确认时, 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 ...
【12366小课堂】自建厂房房产税:纳税时间、计算方法与优惠政策一览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5 14:01
自建厂房房产税征免规则 - 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1] - 临时性房屋包括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1] - 施工结束后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转让给基建单位的,从基建单位接收次月起征收房产税[1] 新建房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份起征税[2] - 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房屋,自使用次月份起征税[3] 房产税计算方法 - 新建房屋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计税,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5] - 待入账后按会计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5] - 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5] - 天津市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5]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房产税[7] - 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12] - 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避免重复计算[20][22] -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18]
9月1日起执行,事关你的养老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9 08:46
个人养老金政策 - 参加人可选择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每年缴纳额度上限为12000元[4] - 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 -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4] -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缴费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等所得,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4] -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4]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2]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3]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13] 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6]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17][18]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04 02:19
税费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已享受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 - "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基数为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2] 纳税人身份转换与优惠资格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自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3] - 若转登记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条件,仍可享受优惠 [3] - 身份转换前对应税款属期(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年/季申报税种)可分段计算并享受优惠 [6] 新设立企业优惠条件 -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若从事非限制/禁止行业且满足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可在首次汇算清缴前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 [3] 分支机构与外资企业限制 - 分公司不可单独享受优惠,需以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4] - 外国企业常驻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不得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5] 企业身份动态调整影响 - 企业所得税年报更正导致小型微利企业身份变化时,需同步调整"六税两费"优惠申报 [5]